珠海功臣被判奸杀邻家女弃尸 申诉16年终获无罪

30.09.2014  11:30
徐辉和他哥哥徐庆(左)。 南都记者 陈坤荣 摄 徐庆(左)和徐辉(右)在整理多年的申诉材料。南都记者 陈坤荣 摄

  一个在押人员,一个农民,一个律师,三个小人物的十六年光阴见证了“无罪推定”这一法律理念在司法实践中的普及,见证了中国法制进步的进程。

  小林镇,三板村,一栋楼龄超过2  0年的二层农民自建房里。两位老人在整理着厚厚一沓文字材料。一份陈年旧报纸映入眼帘。

  时光回到十六年前。这是1998年10月9日一份当地报纸的头版,头版头条以“周末大特写”的栏目报道了一宗不久前轰动一时的大案,题目是《当年功臣,沦为罪人:强奸邻女之后又杀人弃尸》。

  两位老人中较清瘦的那位缓缓拿过报纸,嘟囔了一句:“这份报纸我都还没有看过呢。”他当然没有看过这份报纸,他就是这宗报道的主角,报道刊发时他正在看守所里。

  “我的军功章还在呢,在哪里呢?”老人自言自语了一句,右手顺势摸了摸自己衬衫口袋。他35年前参军获得的军功章自然不会在口袋里,他穿的是他妻子这两天才给他买的新衣服,手里拿着的是他女儿从澳门给他买回来的新手机。

  新衣服来得珍贵,穿了近16年的囚服终得脱下。

  他的名字叫徐辉。自1998年8月25日珠海三灶发生19岁女孩严婵娟遭奸杀案件后不久的9月17日起,40岁的他成为奸杀19岁女孩严婵娟案的侦查对象,4  1岁被判死缓并不断申诉,5  3岁撤销原判决又改为犯罪嫌疑人,作为“嫌疑人”又被关押了将近2年多后,2014年9月15日终获得法院判决“无罪释放”时他已5  6岁。前后关押了15年又3  6  3天。

  这份《当年功臣,沦为罪人》的头版报道刊发时,他在看守所等待决定自己命运的法律之槌。

  “这个人该死,但可惜是徐辉。”坐在徐辉一旁的老人回忆起当年听到的周围评价,“但我想,怎么可能是他呢?他平时是那么好的一个人。”说话者徐庆,是徐辉的哥哥,今年60岁。

  这份由于年代久远发黄显得轻薄的旧报纸下,是厚厚的一大沓申诉材料。自从16年前起,应诉、败诉后申诉就成了他们生活的大部。徐庆从一开始就坚信自己弟弟无罪,只是没想过“洗罪”之路一走就是16年。

        申诉之路

        ●1998年10月,律师侯衍涛跟嫌犯徐辉表态,可为他做“证据不足的无罪辩护”。

        ●2001年,徐辉一审判死,缓期二年执行。同年,广东省高院终审维持原判。

        ●2005年11月,广东省高院驳回徐辉再审申请。

        ●2006年,徐辉写信给哥哥徐庆,后者辗转找到案发时的目击证人。

        ●2008年,最高检收到申诉信,将此案转给省高院审查。省高院决定再审。

        ●2011年7月,广东省高院做出终审裁定,撤销此前所有判决和裁定,发回珠海中院重审。

        ●2012年8月,珠海中院终于组成合议庭,到新疆奎屯徐辉服刑的监狱开庭。

        ●2013年7月,侯衍涛“发飙”,给最高检发申请,质疑判决已被撤销两年多,徐辉仍“服刑”。

        ●2014年9月15日,珠海中院法官赴新疆。徐辉被判无罪,当庭释放。

 [1]  [2]   [3]   [4]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