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电动自行车楼道充电很恐怖,夺命仅需百秒
大洋网讯 5月10日,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一小区电梯内电瓶车起火,导致电梯内多人受伤,其中包括一名婴儿。网传监控视频显示3秒内火焰瞬间吞噬整个电梯间。该起事件再次敲响警钟,请广大市民群众警惕身边的火灾隐患———电动自行车。
记者5月11日从市消防救援支队获悉,2018年至今,广州共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490起,造成1人死亡,直接财产损失约258.63万元。广东自今年5月起施行《广东省消防工作若干规定》,其中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安全问题作出了相关规定及要求。
案例: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屡“惹火”
2019年7月12日凌晨4时许,天河区一住宅楼10层突然起火,现场有5名被困人员,周边邻居也处于熟睡中。广州市119指挥中心接警后迅速调派消防员到场处置,经20分钟奋力扑救,火被扑灭,被困人员被全部救出,现场无人受伤,消防员共疏散出100余人。
事发单元户主表示,其当晚睡觉前将电动自行车的锂电池取下放到客厅充电,深夜听到客厅外有爆炸声。事后调查结果显示,此次火灾正是为锂电池内部故障引燃周围可燃物所致。
同样是因为正在充电的电动自行车,家住越秀区东华西路的一户街坊此前也经历了一场惊魂逃生。当天7时许,一楼单元房间窗口冒出滚滚浓烟,消防员兵分几路展开救援,在起火房间另一面的窗边发现了四名被困者:一名婴儿、一名幼儿、一名80岁阿婆以及一名成年男子。最终,4人被安全解救。
经查,该屋屋主临睡前将电动自行车推进客厅充电,不料到了清晨,正在充电的电动自行车突然起火燃烧,阿婆首先发现险情,马上唤醒全家。无奈火势蔓延太快,一家人已经无法从大门逃生,只好躲在远离客厅的窗边。街坊帮忙拨打119报警,消防员及时赶到将火扑灭。一家人毫发未损,但客厅里的家当被烧成灰烬。
“在建筑内的公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这些违规充电行为引发火灾是需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的。”广州消防火调专家告诉记者,2020年11月27日4时30分许,番禺区一车库着火,烧毁两辆电动自行车,所幸无人员伤亡。经查明火灾事故原因为车主蔡某某将电动车停放在车库充电引发。蔡某某构成过失引起火灾,被处以罚款500元。而在2018年4月,广州一小区楼梯间电动自行车起火,烧毁电动车、防盗门及电线等。事后,车主欧某被行政拘留10日。
数据:18时至次日6时电动自行车起火占55.10%
据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此前统计,全国每年平均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约2000起。记者从消防部门了解到,2018年以来,广州共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490起,死亡人数1人,受伤人数0人,直接财产损失约258.63万元。其中,2018-2020年发生火灾420起,死亡人数1人;2021年发生火灾70起。
“电动车火灾多发生在夜间、凌晨,在18时至次日6时起火的比重有55.10%,人们处于熟睡状态,发现火灾迟、逃生较为困难。”火调专家介绍,电动自行车火灾发生原因主要是车身电气线路、蓄电池、充电器及线路故障所引发,有电气线路短路、接触不良、过负荷以及电池发热爆炸起火等。
此外,“中国消防”微信公众号透露,据不完全统计,电动自行车火灾致人伤亡的案例中,90%发生在门厅、过道以及楼梯间等场所。
“电动自行车楼道充电很恐怖,夺命仅需100秒。”消防部门火调专家称,数据显示,过半的电动自行车着火事故都是发生在充电的时候。
怎样防范电动自行车火灾?新规这样说——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禁停电动自行车
记者了解到,此前,广州大力开展“六类场所、十项必查”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其中,清理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车作为一项必查内容,在小档口、“三合一”、群租房等场所重点检查清理,要求在各类建筑(场所)内部均严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或充电,一经发现必须立即清理。
2019年7月,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四部委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凡是电动自行车违规在室内停放或者充电的,依法清理,坚决整治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
今年5月1日起,《广东省消防工作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施行。《规定》明确,禁止在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以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禁止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插座给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充电;禁止在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集中充电场所存放易燃、可燃物品。
根据《规定》,违反上述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火灾事故的,由消防救援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筑场所应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
近年来,广州不少社区在推进充电桩建设,探索通过设立便民充电站、“共享电源”等方式解决电动自行车充电难题。《规定》明确,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人做好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停放、充电场所的火灾防范工作。
《规定》要求,拟建、在建的住宅小区、住宅建筑和人员密集场所等建设项目,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定指导督促建设单位设置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配置符合用电安全要求的充电设施,采取防火分隔措施。既有建筑场所的产权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设置或者改造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
无法设置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的,物业服务人应当加强对管理区域内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停放、充电行为的消防安全管理。
此外,《规定》还明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对辖区内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停放充电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出租人发现承租人在出租建筑物或者场所内存在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违规停放或者充电行为的,应当督促承租人及时整改。
提醒:发现电动自行车进电梯请及时说“不”
电动自行车起火有多危险?2019年6月,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中山大学火灾重点实验室进行了一场模拟实验。实验结果表明,电动自行车起火后,仅7分38秒燃烧温度达到最高1069摄氏度。而如果电动自行车是因电池短路起火,12秒后即可处于猛烈燃烧阶段,且燃烧后的浓烟毒性较大,一旦吸入,短时间内可致人昏迷甚至窒息。
“以锂电池电动自行车为例,锂电池物质化学性质活泼,极易燃烧,一旦烧起来后,会发出大量光和热、加上有毒浓烟,类似于爆燃现象。”火调专家说,“电梯关闭后是一个狭小密闭空间,如果电动自行车起火,一方面逃生难度大,另一方面被困人员很可能会被高温烟气灼伤,吸入有毒烟气后果更不堪设想。”
“如发现有人推电动自行车或者拎电池上电梯,请第一时间劝阻。”消防部门提醒广大市民群众,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最好利用白天,在户外有人看管的情况下。千万别在住宅楼的走廊梯间、室内或者仓库这些地方给电动自行车充电。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张丹羊 通讯员:消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