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单位、全体师生:
近期,成都某小区电梯内突发电瓶车爆炸事故,造成5人不同程度受伤。这一惨痛事故向全校师生敲响安全警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华南农业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相关规定,现将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整治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校各单位开展自查行动,检查本单位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私拉电线为电动车充电。各单位要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积极监督物业服务单位落实管辖区域内的电动自行车安全充电管理任务。校综治办将不定期组织进行检查,检查情况将纳入校园治安综合治理考评评分事项。
二、总务部牵头,组织校内各物业管理单位在服务区域集中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专项整治,对在公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私拉电线为电动车充电的行为予以坚决制止并组织清理,严禁师生携带电动自行车充电附件进入校园楼宇,特别是宿舍楼内进行违规充电。
三、学生工作部牵头,加强对学生宿舍区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行为的监督管理,引导学生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发现学生携带电动自行车充电附件进入宿舍楼内等违规充电行为时,按照《华南农业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华南农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加强对学生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杜绝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造成的安全隐患。
校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