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拟封杀电动车引争议 市法制办:要听听大家的意见

14.10.2014  17:45
就“五禁”争议,广州市法制办负责人表示——   涉及物流业和民生 要听听大家的意见

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自10月10日公开征求意见后,全城热议,有人对其合法性存疑,有人直言“五禁”搞“一刀切”,批评城市管理者“简单粗暴”,作为征求意见方和听证组织者的市法制办也被推上“风口”。昨晚,羊城晚报记者就相关问题独家对话广州市法制办负责人——

羊城晚报记者 张林 甘韵仪

羊城晚报:“禁电”的法律依据何在?是否有违上位法?

市法制办:《条例》主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为依据,同时也参考了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治理非机动车和摩托车问题的工作方案》的规定,还借鉴了外地省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工作有益的立法经验。

具体来说,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机动车、非机动车限制、禁止通行区域或者道路作出规定,应当提前十五个工作日向社会公布,必要时公开征求意见。

羊城晚报:“五禁”斩断了所有链条,堪称史上最严,物流业和群众生活等将受影响,有无想过“一刀切”的后果?

市法制办:“五禁”主要治理的是非法营运和电动车的违章行驶。“五类车”的违章行驶和非法营运太猖獗,市公安交警这些年持续不断打击,但还是不能根治,现有法律规定不是特别明确和系统化,所以制定本条例,其中有些也是实践经验总结,以及实际中采取的一些做法,比如之前已经实施的“禁行”。

条例》涉及公民,影响面比较广,给物流业和人民生活等各方面带来的问题,听证的时候,要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拎出来,听听大家的意见,慎重决策。目前我们的态度不偏不倚,才是最公正的态度。

羊城晚报:“禁行”确实早已实施,但为何还是屡禁不止?

市法制办:这个确实是,公安也进行了不断执法,重点放在治理非法营运、非法搭货搭人方面。按理说,禁止电动车行驶早已进行了,这次再次要求全市范围内不允许电动车行驶,但电动车确实有便利性和使用价值,反正用的人不少,我也经常看见。

羊城晚报:假如征求意见稿最终通过了,面对几百万辆电动车和相关产业链、群体,执法力量够用吗?管得住吗?

市法制办:执法力量确实是一个问题,如果一个法规人人都想着怎么去遵守它,那执法力量肯定够,如果一个法规人人都想着怎么钻空子,怎么违反,那执法力量再多也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