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推广新能源汽车 1+1名下有1车可再申请1电动车牌

10.08.2015  12:35
原标题:1+1名下有1车可再申请1电动车牌

  按照原有深圳限牌政策,有一辆车的市民不能再申请小汽车增量指标,而现在这一政策对电动车进一步放宽,这些有1辆车的市民可以再申请1个电动车增量指标。9日,深圳市交通委和深圳市发改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调整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调控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放宽对于申请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的条件,进一步鼓励深圳市民使用电动小汽车。

  个人

  原政策

  在深圳无车或没有获得上牌指标的人才能申请小汽车增量指标。

  新政策

  市民在拥有一台小汽车的条件下可再申请一个电动小汽车指标。

  单位

  新政策

  无论单位此前有多少个申请指标,现在都新增一个只能用于申请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

  原政策无车无牌才能申请车牌

  按照深圳原来的限牌政策,除了户籍、有驾照等条件外,还要求申请者名下没有在深圳市登记的小汽车或者名下未持有有效的可上牌的指标,只有满足这些条件才能申请深圳小汽车增量指标。这意味着,只有在深圳无车或没有获得上牌指标的人才能申请小汽车增量指标,而这种指标既包括普通小汽车指标也包括电动小汽车指标。

  现在这一政策则针对电动小汽车指标予以放宽。按照9日公布的《通知》,申请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的条件由“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和“名下未持有有效的指标”调整为: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申请1个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一是名下仅有1辆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且名下未持有有效指标以及不具有更新指标申请资格的;二是名下仅持有1个有效指标,且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以及不具有更新指标申请资格的。这意味着,调整后的政策允许深圳市民在拥有一辆小汽车的条件下再申请一辆电动小汽车。

  这也被官方解读为申请小汽车增量指标的“1+1”模式,其中新增的1个编码只能用于申请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

  新政策单位新增一个电动车指标

  此外,单位申请深圳小汽车增量指标的政策也作相应调整,单位在调整前的规则计算的申请编码数量基础上,得以增加1个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申请编码,即无论单位此前可以有多少申请指标,现在都新增一个只能用于申请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

  记者注意到,此次出台政策鼓励市民使用电动小汽车的一个背景是深圳限牌以来,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一直处于“供大于求”的状况,买电动车上牌的市民不多,而用于电动车的增量指标却“过剩”。据统计,在最近的一次深圳小汽车增量指标摇号中,申请的个人和单位都可100%获得电动车增量指标,而电动小汽车指标则因为有剩余而继续累加,剩余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达到10102个,远大于参与摇号的个人和单位数量。而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的摇号则处于60人抢1个指标的局面。

  同时,本月下旬举行的深圳小汽车增量指标第7期的摇号也将针对这一通知作出调整。符合《通知》要求的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摇号申请的深圳市民可以在2015年8月15日0时至8月18日24时自行登录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报名参加电动小汽车指标摇号。具体操作指引将于8月15日0时在调控系统通知公告栏目中公布。(曲广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