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电子电器产品投诉居榜首 手机翻新机泛滥
■图为某电商平台的手机购买页面,有大量山寨手机 本报记者 蓝业佐 摄
东莞时间网讯 昨日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我市积极开展活动帮助消费者维权。今年3·15活动的年主题是“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全市32个镇街分别在当地举办3·15消费咨询日活动,来自消委分会、工商分局、司法分局、烟草专卖局、盐业公司、东莞国药、公安、消防等10多部门与企业单位,在人流密集的商场门口或广场摆摊设点,免费接受市民咨询与投诉,并实物教授消费者如何辨认假冒产品。
焦点关注1:
去年受理手机投诉406宗
翻新机泛滥
昨日,记者从市消委会获悉,2014年,市消委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3619宗,成功调解3076宗。投诉量前五位的分别是:电子电器1326宗、网络购物344宗、服装鞋帽281宗、汽车214宗、生活社会服务183宗。按投诉性质分析,投诉量前五位的有:质量2031宗、售后服务629宗、合同174宗、假冒104宗、价格94宗。
目前,智能手机成为消费的主流。2014年,全市智能手机投诉量明显上升,市消委会共受理投诉406宗。在电子电器类投诉中,智能手机位居榜首。市消委会秘书长邓国平介绍,智能手机品牌杂,质量和售后参差不齐,网络电话渠道购机维权较难。新品牌或者不知名、山寨品牌投诉率较高。
“大屏、仿真、价低的诱惑忽悠了不少消费者,使消费者甚至误信为真,这类手机当中部分甚至有厂名、厂址,且在电信设备认证网站查到手机串号和许可证号,但却出现证号已被查询上百次、型号不符等情况”,邓国平说,今年“米类”手机投诉相对突出,主要包括假冒小米、傍米类手机(比如鑫米、优米、米兰等)两种情况。
手机被提前激活,翻新机泛滥也是手机投诉的特点之一。目前,国外某知名手机品牌翻新机严重,消费者购机后发现手机已被提前激活,经品牌售后确认已过保修期,无法享受三包服务。
邓国平提醒,网络、电视等虚拟渠道购机,虚假夸大宣传明显,推销冒牌山寨机多,异地维权难且成本高。此外,假冒、山寨手机存在预装恶意“吸费”软件风险,消费者稍不留神容易掉进陷阱。
邓国平表示,很多产品都是通过网络或电话销售,纠纷调解仍存在一定的难度。广大消费者一定要当心,从自身做起避免消费陷阱。
此外,东莞消委会去年受理服务类生活投诉183宗,包括餐饮、金融、中介、美容美发、维修保养、培训等。主要有:餐饮服务性收费及最低消费、服务致身体伤害、房屋中介服务押金难退问题、服务乱收费、预付款商家倒闭逃逸、维修争议责任难定和久拖不决等新情况。
焦点关注2:
新《消法》实施以来
出现三大新情况
邓国平说,新《消法》实施以来,据消委会受理消费投诉数据分析,投诉出现的新情况有:一是运用新《消法》第55条惩罚性赔偿条款受理并调解的有81宗,主要涉及食品36宗、电子电器31宗、其他14宗,成功调解73宗,其中执行最低500元赔偿额解决的24宗、执行退一赔三的11宗,其他方式和解38宗,调解不成功8宗,主要原因在于消费者提供证据不充分;
二是运用新《消法》25条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受理并调解的有36宗,主要涉及家用电器、通讯器材、服装鞋帽、日用百货,问题大多因网络经营者以包装缺失、已使用等理由拒绝或延误退货。
三是运用新《消法》第44条投诉网购平台担责的有308宗,主要涉及电子电器187宗、服装鞋帽83宗、其他38宗,调解成功260宗,调解不成功48宗,主要因是网络经营者实体店名称地址不详、关门倒闭情况等无法联系。
数据:
消委会去年为消费者
挽回经济损失2400万元
据不完全统计,东莞市消委会及市工商局等各委员单位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去年共接待处理消费者咨询投诉9522523宗。其中:市消委会(含分会)共接待来电、来访、来信咨询投诉约3.58万人(次),共受理消费者投诉3619宗,成功调解3076宗,调解成功率为84.99%,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400万元。市消委会在企业中建立的消费维权服务站共接待消费者投诉3667宗,成功调解3667宗,和解率达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5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