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粤推行电子发票应用试点 第一批电子发票顺利开出

16.09.2014  22:17

      (《南方日报》2014.9.16)为积极支持广东省电子商务发展,广东省国税局积极推进电子发票应用试点工作,选择广州作为首批试点地区。作为广东首批电子发票试点企业,京东商城、唯品会、中国移动终端商城于9月15日顺利开出第一批电子发票。

  广东省国税局表示,广州是国家创建电子商务示范试点城市,省国税局选择广州开展电子发票试点,将有利于广州电子商务的发展。电子发票是电子商务的重要环节,推行电子发票可以有效提高电子商务效率,降低电子商务成本,有利于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 

  据悉,广州市电子发票应用试点工作将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选取符合条件的大型电子商务企业对个人开具电子发票进行试点,实现本地电商企业为个人开票(B2C),目前正在进行这一阶段的试点工作。第二阶段,实现本地企业对本地企业(单位)开具电子发票(B2B)。第三阶段,建设可供全市中小型企业使用的在线开具电子发票公共平台,先试点、再逐步推广,实现本地中小型企业为个人和本地企业(单位)开票。 

  据统计,2013年广州市企业使用国税局的普通纸质发票约有9亿份,每张纸质发票的使用成本约为1-2元。与传统的纸质发票相比,电子发票具有明显优势:传统纸质发票需要印刷、运输、领用、开具、投递、装订、保管等一系列环节;使用电子发票后,不需要经过纸质发票的印制、运输、装订、保管等环节,其领用、开具、查验等可以通过电子发票管理系统在互联网上进行,能够大幅节约使用成本;同时有效制约违规开具发票、打击发票造假用假行为。电子发票有利于加强税收征管和发票的信息化管理,推动更为先进的政府管理。 

  消费者在试点企业的自营电子商务平台上购买商品后,可根据需要选择纸质发票或电子发票,如选择电子发票应正确填写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信息,用于接收电子发票;在完成交易后,系统将自动生成电子发票,并通过短信、邮件等方式发送给消费者,电子发票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统一式样展现,并可下载和打印。 

  电子发票的信息可以在广州市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 www.12366.gov.cn )进行查询验证。消费者有权拒收与广州市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发票信息查验结果不相符的电子发票,并及时向税务机关举报。 

  南方日报记者了解到,从2013年6月27日推出中国内地首张电子发票后,京东电子发票覆盖范围已扩大至16个省市自治区。 

编辑:刘甫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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