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个国家电子商务综合标准化示范区通过验收

27.11.2015  17:04

  11月17日,深圳市国家电子商务综合标准化示范区通过验收,成为我国首个国家电子商务综合标准化示范区。

  自2012年国标委批准深圳市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综合标准化示范区以来,深圳国家电子商务综合标准化示范区主要取得了5个方面的工作成效:一是建立长效的组织管理体制及政策推进机制,制定了电子商务综合标准化示范区实施方案,强化电子商务发展政策、知识产权政策和标准政策之间协调,完善电子商务标准化工作激励制度,营造出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二是构建涵盖电子商务全过程的综合标准体系,综合体覆盖了交易前、交易中、交易后的电子商务全过程,在电子商务认证、诚信交易、电子合同等关键领域研制一批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其中国际标准提案草案4项,国家标准6项,广东省地方标准2项,深圳市标准技术文件4项,发挥出标准在电子商务国家示范城市建设中的重要支撑作用。三是形成电子商务标准联盟创新工作模式,指导64家企业联合组建了深圳市电子商务企业标准联盟,联盟成立了B2B,B2C,O2O,跨境和移动支付等5个标准工作组,联盟共制定发布联盟标准148项,其中3项联盟标准融入自主知识产权,创新了电子商务标准研制工作机制,实现从立项、研制、试点实施、产业化推广全过程自下而上的工作模式。四是开展电子商务标准应用示范工程,结合深圳电子商务国家示范城市建设总体目标和可信交易环境试点工作,以“点、线、面”有机结合的方式,选择电子商务产业聚集区(面)、重点行业(线)中重点电子商务企业(点),开展电子商务标准应用示范工程,检验标准综合体实施效果,并根据实施效果不断改进完善综合标准体系。五是完善人才培育机制,培养多层次电子商务标准化人才,依托各种社会力量,多渠道培养各类电子商务标准,示范区建设期间,共举办21场电子商务标准相关宣贯培训,为电商企业培训2000人次,3年来已有120余人通过深圳标准化工程师考试。

  通过国家电子商务综合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深圳电子商务产业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示范区建设期间,深圳电子商务交易额从2012年6297为亿元增长到2014年的15070亿元,年增长率为55.7%,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通过承担示范区试点工作,深圳电子商务企业经营发展能力有了进一步提升,如淘淘谷、智付电子支付有限公司、深圳市网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重点试点企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均达到200%以上。

  (深圳市市场和质监委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