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警察”约束更要靠文明自律

17.11.2014  11:28

  邱发平

  本报报道,记者从市公安交警部门了解到,自梅城37个“电子警察”上岗以来,已抓拍到交通违法行为1万多宗,日均1200多宗。为教育广大市民养成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的行为习惯,交警部门近日向有轻微交通违法行为的1万多个单位、个人车主发出警示信,进行警醒教育。

  设立“电子警察”是为了规范道路行车安全,让那些随意超速、闯红灯,机动车斑马线不避让行人、随意变道等交通违法行为难逃“法眼”,从而提升城市公共交通安全,构建起安全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

  警方对首次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当事人进行警醒教育,体现了执法的人性化,也让市民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接受反省。虽然比起之前的交通违法行为数量有所下降,但是日均1200多宗的交通违法行为的确让人触目惊心。

  这从某种程度上说明了市民的文明出行素质和公共意识仍有待强化和涵养。“电子警察”的震慑和约束作为倒逼出行素质提升的外在因素必不可少,从技术和手段的角度而言,这种硬约束也略显无奈,如果人人的文明素质达到很高的水平,都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其实这种“电子警察”完全只是摆设。

  然而,现实中有“电子警察”的监控大家显得很规矩,一旦脱离了监控,就故态复萌。这一尴尬现象反证了文明出行并没有真正化为内心的自觉和素养的体现,许多时候反倒成了投机取巧的表象。

  为图方便、省时间而“不走寻常路”,随意违反交通规则,无视公共安全,折射的是公共意识这一现代文明素养的缺失。轻轻的一脚油门,一骑绝尘而去,带走的不是一片云彩,而是公共的安全,更有美德公德、文明素养。

  “电子警察”的曝光是为了警醒,唤醒更多人的文明素养和公共意识。文明素质更多时候是内在修养和道德品质的展现,你的道德修养水平体现了你的文明素养水平,更体现了城市的文明形象。

  文明也许肇始于他律,但最终要靠自律。我们对违反交通规则的不文明行为不仅要勇于曝光和处罚,对文明行为也要乐于宣传和引导,更要从文化上强化文明出行素质,为实现文明自律营造良好环境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