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电梯卷人"事故责任认定:电梯厂商及商场负主要责任

30.07.2015  14:29
原标题:申龙电梯及安良百货负主要责任

  7月29日,荆州安良百货的涉事电梯仍处于拆解状态。

  新华社记者 梁建强摄

  7月29日,湖北省荆州市“7·26”电梯安全事故技术调查报告发布,报告显示事故主要原因为:申龙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该类型产品涉及的盖板结构设计不合理。申龙电梯股份有限公司涉及事故的3块盖板尺寸与图纸不符。次要原因是湖北德富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质量体系运行不够规范,维保记录填写不全,未填写电梯基本情况和技术参数,有5次记录未经湖北安良百货集团有限公司人员签字确认。

  报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申龙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和湖北安良百货集团有限公司对此次事故应负主要责任,湖北德富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对此次事故负次要责任。

  湖北省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中心工程师、事故技术调查组成员徐义介绍,事故技术调查报告认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直接原因。自动扶梯两端分别为上机房和下机房。上机房为启动机房,下机房为转向机房,本次事故发生在上机房处。上机房盖板一共由3块组成,靠近梯级的第一块为前沿板,后面两块分别为盖板1和盖板2。自动扶梯正常运行情况下,前沿板与盖板1之间紧密连接。发生事故时,当事人踏在已松动翘起的盖板1最末端时,盖板发生翻转,当事人坠入上机房驱动站内防护挡板与梯级回转部分的间隙内。报告认定,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为前沿板与盖板1之间连接出现松动,导致事故发生。

  间接原因。一是安良百货集团有限公司商场工作人员发现故障后应急处置措施不当。据监控视频显示,发生事故5分钟前,该商场工作人员发现盖板有松动翘起现象,报告后未得到有效指令,未采取停梯等有效应急处置措施。二是安良百货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落实到位。公司在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自查工作中未落到实处,并缺少对员工进行电梯应急培训和演练,导致事故现场工作人员未能及时关停电梯。

  主要原因。申龙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该类型产品涉及的盖板结构设计不合理,容易导致松动和翘起,安全防护措施考虑不足。同时,申龙电梯股份有限公司涉及事故的3块盖板尺寸与图纸不符。有关制造单位对出厂产品零部件质量把关不严,导致产品安装成型后3块盖板间水平活动范围过大。

  次要原因。湖北德富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质量体系运行不够规范,维保记录填写不全。未填写电梯基本情况和技术参数,有5次记录未经安良百货集团有限公司人员签字确认。

  (综合本报记者程远州和新华社记者梁建强、王自宸报道)

  《 人民日报 》( 2015年07月30日 08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