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保护在广东:正规电线电缆(东莞)有限公司未经许可复制软件案

27.04.2015  11:01

      本网讯 2014年1月7日,东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根据权利人举报,对正规电线电缆(东莞)有限公司进行依法检查,检查发现该公司工程部有7台复制有PTC公司Pro.ENGINEER软件,该公司未能提供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使用合同。经调查,正规电线电缆(东莞)有限公司复制或者部分复制著作权人软件情况属实,东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依法销毁该公司侵权复制品四个,并对该公司处以33万元的罚款。
 
      正规电线电缆(东莞)有限公司不服处罚,提出听证。根据该公司的申请,东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于8月12日举行了听证会,经过案件陈述、申辩、讨论等环节,东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案审委员会一致通过维持对该公司原来的处理意见。
 
      该公司又向广东省版权局提出行政复议,省版权局认为,被申请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决定维持被申请人对该案件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行政处罚。(局版权管理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