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室”遭取缔应走出个案纠缠

23.07.2014  13:15
摘要:工厂周边生活配套匮乏,员工频频跳槽,珠海金湾区世锠金属有限公司为挽留员工,2011年在厂区内自建电脑室仅供企业职工上网,不料近日却被当地工商部门以“擅自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为由关停,收缴电脑并罚款19 .5万元。(7月22日《南方都市报》A II04版报道)

        同题共聊

        工厂周边生活配套匮乏,员工频频跳槽,珠海金湾区世锠金属有限公司为挽留员工,2011年在厂区内自建电脑室仅供企业职工上网,不料近日却被当地工商部门以“擅自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为由关停,收缴电脑并罚款19  .5万元。(7月22日《南方都市报》A  II04版报道)

        不得不提的是,世锠金属有限公司所在的联港工业区配套严重匮乏,曾一度被人大代表直斥为“鸟不拉屎”。政府没做好配套建设工作,难道还不让企业自救自强?

        相比于政府在配套建设方面的迟缓和不作为,当地工商所倒是很积极。按照“违法经营金额1万元以上的,处罚违法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的法律条文,对世锠金属处以近20万元的罚款也称得上是“从轻”。不过,考虑到个案的特殊背景以及前因后果,这一处罚显然难令人满意。法律条文执行的僵化,更逃脱不了情理的诘问。

        当然,世锠金属有限公司也并非没有过失,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条文,他们确实有所触犯。可以想见的是,还有不少类似“企业可以自建电脑室并适当收费”的法律盲区存在。这提醒各类企业必须加强法务方面的力量和工作,以免吃下不必要的“哑巴亏”。进一步来看,除了必要的配套设施,工业区是否应该为入驻的企业提供相应的法律咨询和服务呢?

        如今,整体的市场大环境不尽如人意,所以不少地方政府都在简政放权,以鼓励市场主体创新。某程度上,世锠金属有限公司自设电脑室就是员工管理的创新之举,如此认定及处罚是否有不与时俱进的地方?这才是个案纠缠之外更应该也更值得关注的地方。  □墨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