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厦一男子为了还赌债 伪造女儿名下房产骗贷

03.07.2016  08:02

男子为了还赌债 伪造女儿名下房产骗贷

因犯合同诈骗罪获刑三年半并处罚金3万元

东莞时间网讯 (记者 刘小利 通讯员 钟紫薇)因欠35万元赌债无力偿还,塘厦镇一男子伪造女儿名下房产的国土证进行抵押贷款,借得40万元用于归还赌债,之后继续借钱赌博,输得精光后,因偿还不了利息,逃之夭夭。市第三人民法院日前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伪造国土证通过中介贷款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6月份,被告人刘某安因欠35万元赌债无力偿还,遂产生使用假国土证抵押贷款进行诈骗的想法。后刘某安通过刘某强(另案处理)购买了两本伪造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之后刘某安将上述假证作抵押贷款的信息告知贷款中介公司。

2014年6月16日,刘某安通过贷款中介业务员黄某认识被害人黄某英。同年6月18日,刘某安带黄某英查看两本假证所在的两处房屋,后双方商定以上述两处房屋及《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抵押,刘某安向黄某英贷款40万元,借期半年,每月利息12000元。后黄某英扣除12000元利息和1000元的公证费后,转账387000元给刘某安,刘某安将钱拿到手后,即用于归还赌债与生活开销。后刘某安转账还了黄某英2014年7月份的利息12000元,之后逃匿。2015年8月22日,民警在广东省连州市将刘某安抓获。

借债人失联才知被他骗了

被害人黄某英表示,当时刘某安说借钱打算经营一家港货店,用他在塘厦镇的两栋房屋作抵押,后来还带他们去看了那两处房屋,当时她认为两栋房屋价值超过40万元,所以借钱给他。到了8月份,刘某安一直拖延未支付利息,后来更是联系不上。她和黄某便到塘厦找刘某安,他女儿才告诉他们,刘某安提供的土地证上的房产不是他的,他们再到国土局查刘某安用于抵押的土地证,得到回复说并没有这两个证的信息,应该是假证,他们这才知道被骗了,向公安机关报案。

判决  刘某安已构成合同诈骗罪

据被告人刘某安供述,2014年5月份,他在清溪镇赌钱输了35万元,债主追上门,他和朋友刘某强说起这个事,刘某强建议他可以做假的国土证去抵押贷款,他当时也觉得这是犯法的,但没有其他办法,于是他便想到他女儿名下有两栋物业,就想先做两个假的国土证去贷款,再用贷款回来的钱去赌,赌赢了的钱,可以拿来还所欠的赌债和贷款,这样,贷款人也不会知道他用的是假证。贷款成功后,他拿35万元还了赌债,后又借款继续赌,结果又赌输了,没有钱还给黄某英,便逃到连州躲债。

市第三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被害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律,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刘某安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