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男子乘飞机时偷拍空姐裙底被拘留
亚心网讯(记者 石丰森 通讯员 刘兵 杨晓刚) 在飞机起飞前,一名乘客用手机拍摄空姐的裙底私密部位。6月11日,这一幕发生在乌鲁木齐飞往喀什的航班上,该乘客已被警方给予5日行政拘留的处罚。
6月12日,记者从处理此事的民航新疆机场公安局候机楼派出所了解了事情经过。
6月11日9时许,候机楼派出所接到乌鲁木齐飞往喀什航班一乘客报警称,他上飞机后,看到一名20多岁的男子用手机拍摄空姐裙底的私密部位。
据出警的民警介绍,他们对这名苏姓男子的手机进行了检查,在其手机内发现3张偷拍的照片,遂将苏某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经过询问,苏某对在飞机上偷拍空姐隐私一事供认不讳。
苏某交待说,空姐当时正站在自己旁边,向相邻的乘客讲解注意事项,看到空姐穿着裙子,他拿出随身携带的手机对空姐私密部位进行拍摄,没想到自己一时的邪念竟会造成严重后果。
经查,嫌疑人苏某现年24岁,系甘肃省临泽县人,中专文化程度。在老家结婚后苏某曾在家中待了一段时间。案发时,他乘坐飞机前往喀什,准备寻找工作。
民警介绍,苏某做法侵犯了他人隐私,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六款规定,他们决定给予苏某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据了解,这是我区近日发生的第二起窥探他人隐私的案件,6月1日奎屯一男子看到网络上偷拍女性私密处的不雅视频后,就效仿网上视频,先后偷拍了8名女性私密部位。
偷拍装备藏身商铺私下交易
亚心网讯:近日,我区发生了两起用手机拍摄女性隐私部位的案件,而前几日央视《焦点访谈》也播出一犯罪团伙利用偷拍设备拍摄女性裙底,甚至连拐棍都是偷拍工具。
那么乌鲁木齐市市场上是否存在销售偷拍设备的情况呢?昨日上午,记者到乌鲁木齐市红旗路电脑商城进行了调查。在走访过程中,柜台中并未发现偷拍设备。
在一楼过道处,经营数码产品的小吴告诉记者,相关部门有要求,不让卖偷拍设备,一些商家都是在私下里进行交易。她这里有两种样式,一类是钢笔式的,还有是纽扣式的,可放在口袋中或别在衣服上,拍摄的均为高清画面,价格分别为150元、180元。
而在地下负一层另一家商铺,老板说,钢笔式偷拍设备操作起来不方便,纽扣式拍摄范围较小,如想要效果好的,他有办法弄到手表式的,“手表操作起来特别方便,如果别人不说,你不会发现摄像头在哪里”。
据了解,自2014年5月1日起,由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质检总局制定的《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和“伪基站”设备的规定》正式实行,禁止个人、企业等生产、销售、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
调查发现,乌鲁木齐市偷拍设备主要有钥匙式、纽扣式、钢笔式、手表等样式,价格从150-380元不等。
新疆志通律师事务所律师柴继光说,使用偷拍设备偷拍偷录“取证”的做法要合法,如侵犯了一方或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如隐私权),就不能作为证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