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一男子办信用卡附带保险 出事后索赔却遭拒

26.03.2015  11:16

东莞时间网讯 去年春节期间,谢先生老家发生煤气泄漏,一家5口煤气中毒,儿子当场死亡,父母也因抢救无效死亡。

悲痛过后,谢先生想起在2010年办理了一张信用卡,附带赠送交通意外和燃气意外保险保障计划,持卡人和直系亲属可享受燃气意外保险。当谢先生索赔时,却被告知保单上填写的地址和事故发生地址不一致,无法理赔。

谢先生把涉事银行和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昨日,南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案情回放 

煤气中毒身亡索赔遭拒

2010年2月,谢先生在东莞一家银行办理了信用卡,附带了交通意外和燃气意外保障计划。保险合同写明,与持卡人居住的直系亲属是燃气意外险连带被保险人。

2014年1月25日,意外真的发生了。当时,谢先生从东莞石排镇回赣州老家过年。然而,谢先生在回家途中,老家已发生变故。大儿子已因煤气中毒当场身亡,父母因抢救无效死亡;妻子、小儿子因离煤气源较远,侥幸躲过了一劫。

悲痛过后,谢先生想起:办理信用卡时赠送了燃气意外险。当他向银行、保险公司索赔时,却遭到拒绝。原来,谢先生在办理信用卡时,填写的地址是自己的工作单位石排镇某公司,而事故发生在赣州老家。保险公司认为不在指定地址发生事故,不给付保险金。

庭审现场

“免责条款”是否有效成焦点

索赔未果,谢先生将银行和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

昨日的庭审现场,保单地址和事故发生地不一致是否能理赔是争论的焦点。被告认为,保险合同“温馨提示”一栏写明:燃气意外保险指定地址为申请书上填写的家庭住址,如地址有变动,应及时通知客服。在指定地址区域外发生的燃气事故,不在保险责任范围内。

谢先生则认为,银行并未告知“地址”一栏的重要性。当他刷卡消费后,保单自动生成,地址默认他收发银行账单的地址。而事发地点为父母、妻儿常住地,应纳入理赔范围。他说,银行和保险公司从未告知相关保险条款,并提醒注意免责条款。

谢先生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免责条款无效,由银行、保险公司赔偿保险金、住院津贴等。法院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