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捡皮夹交派出所 警察抽钱放口袋被判刑

26.06.2014  12:13

  中新网6月26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宜兰礁溪派出所邱姓警员处理民众拾获的皮夹后,不知寻获者曾试图联络失主,占为己有;在失主及拾获人接连查询后,还大胆抽掉皮夹内4000多元(新台币)现金,归还皮夹时说“钱不见是小事,再赚就有了。”高院依贪污罪判他有期徒刑2年10个月。

  判决指出,前年2月5日中午,李姓男子在五峰旗风景区捡到皮夹,按皮夹内的名片拨手机找失主,未获回应;他把皮夹交给正在礁溪派出所值班台执勤的邱姓警员。邱没清点记录拾得物,也未出具收据给李,把皮夹放进自己办公桌抽屉内。一个小时后,失主到派出所报案,邱称没有人拾获皮夹。

  失主离开派出所后,发现手机有未接来电,回拨发现是拾得皮夹的李姓男子,并从对方口中得知皮夹已送到派出所,钱没有短少。

  失主隔天再到派出所询问,邱推称没受理拾获物,直到李姓男子受失主委托打电话到派出所确认,邱担心事迹败露,抽出4000多元现金后,将皮夹还给失主,并安慰“如果执意要找(钱)可以帮忙,但比较难找。

  失主觉得可疑,向“警政署”陈情;宜兰县礁溪警分局调查发现邱涉嫌侵占,邱也担心失主诉诸媒体,将现金寄还给失主。

  邱一审被依贪污罪判刑2年10月,并受停职处分。他上诉辩称当天身体不适、精神不佳,忘记曾受理遗失皮夹,不是故意私吞。但高院审理认为,寻获和失主报失仅差一小时,且均表明在五峰旗风景区拾获及遗失,邱不可能忘记,驳回上诉,但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