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欲做减肥产品代理被骗 试吃后反增胖六七斤

07.04.2016  10:19

  (原标题:淄博男子欲做减肥产品代理被骗 试吃后反增肥六七斤)

  2016年1月,张先生从网上搜到了一种叫做娜仁花一尺八的减肥产品代理,他加了对方的微信聊了聊,并交了很多钱。但是现在对方却找不到了。

  据山东人民广播电台《有事大家帮》报道,张先生告诉记者,开始的时候,对方说帮他卖货、找客源,说的很好。于是他就花6300元购买了产品并成了一级代理。

  张先生说:“一开始的时候,让我老婆吃,吃了五六天肚子疼,她又坚持了一天,她又说疼。我说你别吃了,我吃吧。我吃没事。也不肚子疼,什么反应也没有。现在一想起奶茶味想吐。不但没减,还增肥了。现在增了有六七斤。我在微信上问他,他说你吃的方法不对,按他说的方法。我按他说的方法吃了,没用。我说不行就退款,三个月之内退款,你现在给我退,少退也行。他说不行,他们公司有规定,说到三个月才退。我不敢卖。”

  张先生说,事后他给对方发微信,直接发不过去,显示拒收。张先生表示,遇到他这种情况的还有很多人,不只他自己。

  针对张先生的情况,记者请到了宋斌律师。宋律师说,“张先生这种情况,他实际上并不是单纯的一种消费者与商家之间的关系,刚开始还是想做代理,想代卖这个产品。他购买的产品类似于一种进货,他和商家形成了一种商业上的合作。这种情况下,双方之间一旦产生纠纷就是一个商业性的合同纠纷。”

  宋律师表示,虽然他们之间没有合同,但是从他们之前聊的信息,以及达成的默契,达成的合作意向来看是合同性的。但是有一点,张先生并没有把这个货物再出售,也没有做他的代理,自己尝试了一下,发现货物产品质量有问题。一旦出现了这种纠纷,在产品质量上,可以要求所谓的商家来进行退货退款。如果造成损失还可以赔偿。

  宋律师还说,现在遇到的情况是商家找不到了,联系不上。虽然现在做微商的比较多,它也应该纳入到工商管理的范围内,并不是说无序性的,市场混乱的。有些情况,比如说没有申请办理营业执照,没有开设营业单位,通过微信个人进行销售行为。首先它存在一个违法经营,第二,他卖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是这种假货或者是劣质产品,还可以由工商部门进行查处。特别是有一点,他利用这种方式,所谓的营销模式来坑害销售者或者欺骗这种代理商,那累积的金额多的话,有可能会涉嫌诈骗犯罪行为。所以,作为张先生来讲,可以尝试着向当地工商部门来反映这个情况。如果协调不了,或者是找不到这个人,尝试一下能不能通过公安途径,以举报所谓商家涉嫌诈骗形式来维护自己权利。

  宋律师表示,张先生转账的凭证、进货的物流单都可以算是证据。

  编后:打开朋友圈,我们看到大量在销售商品的朋友。截至目前查到一个资料,说工商局12315申请举报投诉指挥中心受理到关于微信代购方面的投诉数据显示非常少,投诉少不是因为侵权行为少。而是因为微信代购大多是朋友、熟人的交易,基于人情等因素的考虑,消费者即使蒙受利益的损失也会选择息事宁人。这样的话,才使微信的维权遇到一个困境,在网络购物方面,目前国家已经出台了相关措施予以规范。现在主要是针对电视网络,还有邮购等渠道,微信代购不同于一般的网购。国家工商总局在监管微店等这些方面都是依靠社交工具来盈利的经营行为方面,至今为止还没有明文规定。微信为什么这么火?首先成本低,门槛低,在微信上开店,不需要实名认证,不需要信用担保、不需要营业执照、不需要评价机制,你想开就开,正是因为这样所以交易风险非常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