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深山租屋制毒被判无期 女友和屋主也同时获刑

07.01.2015  16:08

  梅州网讯  近日,市中级法院对大埔一起重大制毒案作出一审宣判,主犯罗×乐因犯贩卖、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数罪并罚,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从犯刘某和刘×猛犯制造毒品罪,分别获有期徒刑七年和四年,并处罚金七万元和四万元。

  2013年12月初,罗×乐与在深圳吸毒时认识的“香港佬”“阿黄”共商制造冰毒的计划,之后罗×乐回到大埔老家,租下刘×猛位于大麻镇敬里村的老屋作为制毒场所。随后,罗×乐带着女友刘某入住,罗×乐与“香港佬”“阿黄”等人利用麻黄素、丙酮等制毒,刘某则负责饮食起居。这期间,刘×猛两次前往老屋协助清理装制毒原材料的瓶罐及纸箱等物品。

  去年1月6日下午,侦查人员在制毒场所附近将罗×乐、刘某抓获,并在制毒现场查获冰毒366.7克,以及含甲基苯丙胺成分的固液混合物和液体、麻黄素等。此外,还从罗×乐身上查获冰毒以及自制手枪1支,在制毒场所查获自制手枪1支。经查,罗×乐还曾于2013年11月贩卖毒品给他人。

  

(曹彦 杨善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