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疑妻子做足浴“涉黄” 当街扒光其上身暴打

08.03.2016  10:56
调查:怀疑妻做足疗涉黄“当众教训”   经审讯,该男子姓王,34岁,是被打女子丈夫,当日喝了酒。但现在,如果受害人不想离婚、也不要抚养费、赡养费,“只是不想再挨打了,想让他离我远点,就可以单独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原标题:疑妻子做足浴“涉黄” 竟扒光上身当街暴打

  3月6日13时许,合肥市望江东路大润发超市门外广场上,发生了一起令人错愕的闹剧。一名年轻女子的内衣和文胸被一名男子扒光,嘴角出血,跪在地上忍受男子的辱骂。路人报警后,辖区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将男子控制。据悉,该男子王某某跟女子张丽(化名)是夫妻,王某某在公共场合向妻子施暴,是无端猜测妻子在足疗店里做技师“学坏了”,当日酒后让妻子“当众出丑”。

  现场:女子当街遭男子暴打扒光上身

  据目击者孙女士介绍,当日13:30许,大润发超市门外广场上,一名年轻女子披头散发倒在地上,被一名男子压在身下,男子一边辱骂一边撕扯她的内衣和文胸。当时,男子的暴力举动引起很多市民围观,有人愤愤不平,但没一人敢上前制止。孙女士说,施暴男子一拳把女子的嘴角打出血,女子渐渐没有还手能力,任男子厮打,直到女子的上衣和文胸被撕下,上半身一丝不挂,男子才收手,张狂地笑着。

  处警:男子追着女子施暴最终被制服

  围观的人越来越多,女子绝望地哭着,男子仍不依不饶地辱骂。市民殷女士告诉记者,听男子的口气,像是女子的丈夫,“男子说她现在不学好,做起了下贱的勾当。”殷女士说,对于男子的辱骂,女子起初还辩解,“可她一顶嘴就被打,到后来,不管男的怎么骂,女子也不说话了。”

  围观群众称,被男子当众羞辱了十几分钟后,女子用地上残破的衣服遮住上半身,跑走了。 14时前后,辖区警方接到路人报警,得知女子跑进了数百米外一个汽修厂内,男子也追了过去。民警赶到时,男子在汽修厂内正对女子施暴。两民警试图控制该男子,不料手被男子反抗时抓破。最终,男子被锁上手铐,带到辖区派出所。

  调查:怀疑妻做足疗涉黄“当众教训”

  经审讯,该男子姓王,34岁,是被打女子丈夫,当日喝了酒。王某某交代,今年1月,妻子去一家足浴店做技师。“我告诉她不要做这行,她不听;我认为她现在学坏了,涉黄了,就当众教训她,当众让她出丑。”

  不过,民警对该足浴店调查得知,该足浴店是家资质正规的连锁店,“店方负责人称张丽是该店技师,日常只为顾客做足部按摩,该店不存在涉黄情况。”“我靠努力挣干干净净的钱。”张丽说,她和丈夫从洛阳来肥打工,还要养三个孩子。“丈夫无业,每次酒后,我和孩子总少不了一顿打骂。这一次,我想通过法律维护我的权益,申请人身保护令。”昨日,记者获悉,辖区警方正协调处理此事。

  说法:《反家暴法》让家暴举证更容易 受害人不离婚也可申请人身保护令

  今年3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反家暴法》使家暴举证更容易,除了公安机关要在一线取证,受害人即便不离婚,也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安徽盛鸿律师事务所律师程林认为,公安机关现在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必须及时出警,进行必要记录和调查取证。按照《反家暴法》第二十条规定,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据是直接证据,可以直接说明家庭暴力事实,在诉讼中会被法庭采信。

  程林称,此前,单独提出人身安全保护申请,法院是不会受理的。但现在,如果受害人不想离婚、也不要抚养费、赡养费,“只是不想再挨打了,想让他离我远点,就可以单独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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