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拨110谎报警情 男子被拘
13.07.2017 12:35
本文来源: 广东大洋网
大洋网讯 “110”是市民群众报警求助的首要选择,但有的人却谎报警情,严重干扰了警方的接处警工作,造成有限“110”资源的大量浪费。近日,广州天河警方在广西富川瑶族自治县抓获多次虚构事实、谎报警情的违法人员李×保(男,51岁,广西人),并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多次接到涉黄举报却查无此事
6月17日凌晨,天河警方接到一名群众来电举报,称在天河区黄埔大道东某广场管理处有卖淫行为。接报后,天河警方立即派员前往现场核查。根据报警人提供的地址信息,民警迅速找到了涉事的管理处。核查后,民警并未发现报警人所说的卖淫行为。6月23日凌晨,天河警方又接到同样举报,准备致电核实时,对方电话处于关机状态。
经梳理,民警发现从2016年5月起举报该管理处存在卖淫行为的电话多达10个,虽然报警电话号码不同,但都是从广西打来的。天河警方迅速对此立案调查。
因家庭纠纷竟谎报警情
经过分析调查后,民警很快锁定了居住在广西的李×保有重大作案嫌疑。近日,在当地公安机关的协助下,天河警方在广西富川瑶族自治县抓获涉嫌谎报警情的违法人员李×保,并缴获其用于谎报警情的手机一台。
经审查,违法人员李X保对其多次谎报警情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李×保向警方供述,其因家庭纠纷,从2016年5月起,他在广西的家里用不同的电话号码多次拨打广州的“110”,虚构事实谎称黄埔大道东某管理处存在卖淫行为,自己则从未到过广州。天河警方依法对李×保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信时记者罗阳辉 通讯员凌旭莹、陈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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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7.2017 1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