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兴县一男子被林木砸死 牵出重大滥伐林木案

27.08.2014  23:38
近日,始兴县公安局森林分局依法将涉嫌滥伐林木的许某忠移送始兴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追究犯罪嫌疑人许某忠的刑事责任。

  近日,始兴县公安局森林分局依法将涉嫌滥伐林木的许某忠移送始兴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追究犯罪嫌疑人许某忠的刑事责任。

  7月3日,湖南籍民工报称:其与丈夫刘某和于6月30日下午在隘子镇五星村西坑山场砍伐林木时,其丈夫刘某和被砍伐的林木砸死。接报后,森林分局立即派出民警前往“西坑”山场调查。民警在山场发现大量林木被砍伐。经初查、鉴定,被采伐的林木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遗留在现场的杂木有45.206立方米,折立木蓄积71.7556立方米。7月7日,经始兴县公安局批准,立案侦查。

  民警经过多方走访调查,隘子镇五星村六组村民许某忠有重大嫌疑。7月9日,森林分局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许某忠进行抓获时,许某忠来到了清化派出所,主动投案自首,供述了其雇请湖南籍民工刘某联等人到“西坑”山场砍伐木材的事实。

  经进一步调查,今年2月份,许某忠以10000元的价格承包经营隘子镇五星村“西坑”山场。今年4月上旬,许某忠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以每立方米130元的工价雇请湖南籍民工刘某联等人到“西坑”山场砍伐木材74.519立方米(其中遗留在山场的杂木45.206立方米,已出售杂木29.313立方米),折立木蓄积118.2841立方米。

  因犯罪嫌疑人许某忠身患严重疾病(心功能IV级),8月6日,对许某忠进行取保候审(人保)。近日,森林分局依法将涉嫌滥伐林木的许某忠移送始兴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