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谎称新车便宜转卖 骗款75万元被公诉

09.09.2015  09:24

男子徐某伙同他人将两辆轿车重复卖给不同的买家,骗得车款75万多元后潜逃,后落网。昨日,记者从市第二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已受理徐某被指控合同诈骗罪一案,今日公开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称,广东英德男子徐某听说张老板等人需要借用他人的名义贷款买车,还给予高额报酬,便答应帮忙。

2014年10月11日和13日,张老板和一个朋友带着徐某及同伙张某(已判刑)到虎门镇社岗村一家本田4S店,以徐某和张某的名义分别订购了2辆轿车,支付定金和部分购车款项共9万多元。后张老板及其朋友对外宣称由于资金不足,要将已订购的两辆轿车低价转让。

10月19日14时许,市民陈先生得知有人低价转让车辆的消息,便到上述4S店内找到徐某及其同伙,随后双方签订了车辆买卖协议。

陈先生当场支付2辆轿车剩余购车款37万多元,并约定在10月22日由陈先生到店里提车。然后双方就离开了4S店。但让陈先生没想到的是,约2小时后,徐某等人返回4S店内,在车内配置尚未完全装好的情况下将车提走了。

10月22日,徐某等人联系到买家屈先生,以378000元的价格将上述两部车又卖给屈先生。双方签订了车辆买卖协议,屈先生共支付378000元购车款。

10月23日,徐某及同伙将二人名下的上述两辆轿车过户给屈先生的同事邱某后,携款潜逃。

2015年4月6日16时许,公安人员在英德市一家宾馆内抓获徐某。

起诉书称,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