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走私穿山甲鳞片称仅一次 同犯指证有10多次
京华时报讯(记者张剑)男子盛建华、马哲刚、赵洪亮3人,两次从国外将165千克穿山甲鳞片快递入境,总价值35万余元。昨天上午,市三中院开庭审理这起案件。
盛建华等3人今年均为38岁。检方指控,2013年7月,盛建华等3人伙同男子江某,伪报进口物品的名称,从巴基斯坦将10包总计139千克的穿山甲鳞片,用EMS国际快递邮寄到国内。虽然采取了遮掩手段,但还是被海关缉私部门发现。此外,赵洪亮还单独伙同江某采用同样方式,从巴基斯坦邮寄2包总计26千克的穿山甲鳞片入境。经专业部门鉴定,这两批穿山甲鳞片总价值达35万余元。盛建华等3人的行为涉嫌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
昨天上午的庭审中,盛建华等3人对指控没有提出异议,但盛建华辩称,自己并不清楚邮寄过来的是穿山甲鳞片,还一直以为是无花果。在接收到这些鳞片后,他们是准备再转售给其他人。盛建华还称,自己只进行了一次走私,“我就干了一次,就是被海关抓现行缴获139公斤那一次”。但马哲刚却表示,据他了解,从2013年3月开始,盛建华应该进行了10多次这样的走私活动。
而赵洪亮则表示,盛建华和他聊天时就提起,就是要进口穿山甲鳞片,“邮寄过来了什么,他是明确知道的”。
案件没有当庭作出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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鳞片的用途
据国家濒危物种科学委员会的官网显示,按照我国规定,穿山甲属于二级保护动物,不允许私人捕杀和食用,更不允许从国外走私入境。国家对穿山甲制品的使用有着严格规定。
有关专业人士介绍,穿山甲鳞片是具有很高的药用价值的,中医里有这一味药物,其具有活血散结、通经下乳等作用,穿山甲鳞片是一种价格较高的药物。
除了药用,近年来也有一些收藏者盯上了穿山甲鳞片,与对待象牙等珍贵动物制品类似,收藏者将穿山甲鳞片制成装饰品,用于佩戴或收藏。
因此,依然有人铤而走险,走私、非法买卖穿山甲鳞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