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趁出差到京行骗 购物卡以假换真诈骗17人
因一次被骗经历,24岁的国企职员常某便采用同样方法,打着等价换卡的旗号,以假购物卡骗取17名被害人的真购物卡,总价值2万余元。近日,西城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常某提起公诉。
两遇骗子事主报警
2013年8月15日,曹小姐在赶集网上发布信息,希望用手里闲置的“稻香村”购物卡等值交换超市购物卡。随后,她接到一名男子打来的电话,对方称可以用自己手里的沃尔玛、家乐福超市各1000元的购物卡等价交换曹小姐手中的稻香村购物卡。双方约定见面后,男子给了曹小姐两张超市购物卡。而警惕的曹小姐当场用随身携带的笔记本电脑查询了卡内余额,均为1000元整,便放心地将稻香村卡交给了对方。
然而,四天后,当曹小姐拿着家乐福购物卡去消费时,却被收银员告知卡不能使用,而沃尔玛超市卡卡内余额也是0元。曹小姐立刻电话联系换卡男子,却发现对方已经关机,于是马上报了警。然而,由于只能提供一个没有实名认证的手机号,所以案件迟迟没有进展。
2014年3月,当朋友又送给曹小姐一张2600元的商场购物卡时,她再次在网上发帖打算等价交换。然而,与一男子约定见面后,曹小姐发现此人正是去年骗自己稻香村购物卡的人。由于对方并没有认出她,于是曹小姐假借去洗手间的机会报警,民警赶来将该男子抓获。
自己也曾受骗
原来,供职于沈阳一家国企的常某也曾因同样的方式受害,但气愤之余,他发现这不失为一条挣外快的好方法。于是,他通过网络联系找到了一个办卡人,将手头的四张购物卡卡号提供给对方,让其仿制。如此一来,当常某与他人换卡时,事主通过上网查询卡号并不会发现卡是假的,等到他们使用时才会发现卡不能用,但也为时已晚。
就这样,常某以每张1元的价格订购了300张购物卡,并利用来京出差的机会,在58同城和赶集网上寻找买主。得手后,常某会以面值百分之九十的价格卖给收卡人。后经调查,常某诈骗17名被害人,共计21700元。
涉购物卡犯罪多发
据悉,近一年来,西城检察院办理的涉购物卡案件多发,涉案数额从几万元到几十万元不等,涉嫌罪名包括诈骗罪、职务侵占罪等。在一起涉嫌职务侵占罪案中,犯罪嫌疑人高某供职于一超市,利用负责向文化部某管理中心销售储值卡的职务之便,将价值23万元的储值卡低价转卖,并以网购等渠道用购买的假储值卡予以替换后逃匿。又如安某涉嫌受贿罪一案中,担任某知名中学校长助理、教学处副主任的安某,利用职务之便,为学生转学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家长购物卡。
检察官表示,购物卡的出现,为居民的生活提供了便利,同时也为居心不良者提供了犯罪机会。一方面,购物卡的发卡商应提高真卡识别技术,不单单依赖于卡号,可另外设置密码刮卡层;另一方面,相关部门应督促实施购物卡实名制,规范购物卡的发放和流转,堵塞购物卡涉贿犯罪渠道。因此,建议居民在进行以卡易卡时,应提高警惕,可到相关用卡商场、超市予以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