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男童撞到小区清洁车致伤 物业:我们不该担责
10月30 日上午 10 点多,家住福田区景西大厦的王小姐带着两岁的儿子皮皮出去玩,刚从楼门口出来,瞬间就看到皮皮撞到了一辆停放在楼门口左侧的三轮垃圾清理车。“ 这个门口有个斜坡,他是骑着摇摆车下去,那辆垃圾车就紧挨着路口停着,孩子一下子就撞上去了,当时左眼眶就出血了。”11 月 9 日,王小姐向深晚记者还原着当时的现场。
王小姐正在向记者描述当时垃圾清理车的停放位置 王飞翔摄 据一位业主介绍,图中车辆即为涉事垃圾清理车 王飞翔摄“ 第二天车还在那 ”
随后,她转身上楼取钱。下来再次路过事发地点时,还看到有物业工作人员正在训斥清洁工不该把车停在离出口这么近的地方。皮皮被送到医院后,经诊断,左眼眶上方有一处长约 1 厘米,深约 0.5 厘米的不规则伤口,医生对伤口做了缝合处理。
“ 本来不打算追究物业责任的。” 王小姐说,但接下来的两天她在事发地点又看到了那辆垃圾车,随后她致电小区物业——深圳大众物业管理公司。但对方回复称,有小区居民向他们反映孩子是摔倒的,并没有碰到垃圾车。王小姐提出可以查看视频监控,但对方表示,监控老旧看不清当时情况。“ 万万没想到他们竟然完全不承认了,我一定要追究到底!” 王小姐随即提出要求深圳大众物业管理公司立即规范垃圾清理车停放位置,并赔偿各种损失共计 1 万元,否则将提起诉讼。对方表示 “ 走司法程序没问题 ”。
物业:不应该承担责任
随后,记者采访了负责此事的深圳大众物业公司巫主任。他透露有两个证人可以证明皮皮并非撞到车上。但他表示证人不方便接受采访。据巫主任介绍,该小区停车位严重缺乏,导致垃圾车只能停在楼门左侧,“ 现在问题不是撞没撞到车上,而是我们的车是静止的,而且一直都是停在那个地方。” 他认为即便是撞到了车上,但是因为垃圾车是停在路边而且是静止的,所以对于此事物业不应该承担责任。
深圳市律师协会第九届副会长、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斌认为,物业管理处在对危险物品的停放管理上有过错,而且人行道不是停放车的地方,因此物业管理公司应该承担主要责任。但同时监护人也没有有效地尽到看护义务,也有一定责任。(深圳晚报 见习记者 王飞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