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委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26.03.2019  11:21

各学院(部):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通知,2019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重点选拔专业基础扎实,教学和科研能力强的优秀青年教师。为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一、选派条件

1.推荐人选应符合《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 http://www.csc.edu.cn )。

2.推荐人选应为我校在编在岗教师,来校工作满2年以上,工作业绩突出。

3.推荐人选须主持校级或主要参加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且外方邀请信注明在外研修专业方向与承担项目(课题)研究方向一致。 在研证明为学校科研部门认定的有关科研项目(课题)立项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4.推荐人外语必须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的外语条件。

5.必须提供外方正式邀请信。正式邀请信一般应由外方教授/邀请单位签发,并使用邀请单位专用信纸打印,信中必须明确留学时间和研修方向。

6.推荐人选应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教育及研究机构。

7.曾经出国留学的回国人员,须满足学校规定的回校工作时间方可申请;曾享受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的出国留学人员,一般须回国工作满五年方可再次申请。

8.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3年4月1日以后出生)。

      二、选派名额及经费资助

1.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和我校合作开展“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协议书,2019年,我校拟推荐选拔21名青年骨干教师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录取人员将作为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派出,采取“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国家公派留学管理办法。

2.资助方式按国家留学基金委全额资助的标准执行,资助费用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和我校按1:1配套资助方式共同提供。

      三、选派类别及期限

访问学者,期限为12个月。

      四、推荐方式及程序

1.学院(部)依据《华南农业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公派出国项目校内评审办法》(华南农办【2019】17号),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进行排序。

2.学校组织评审,确定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人选。

五、申请人应提交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委出国留学申请表》一式7份,单位推荐意见只需一份填写意见并盖章。

2.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4.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

5.职称证书(无职称可不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依托项目在研证明、科研成果清单

7.外方合作者简历

8.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5页)

六:要求

1.申请人于2019年4月1日之后,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进行申报。

2.以往申报过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项目的人员,请务必用身份证重新注册。

3.请各学院(部)于2019年4月4日下班前,统一提交下列材料: 学院(部)汇总的 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情况统计表》;推荐人选名单排序表。

联系人:曹汉林,联系电话:85288019

   

人事处

2019年3月26日

   

附件: 1.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