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公派出国人员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通知,为做好我校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推荐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申请项目:2020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计划选派3500人左右。重点资助应用基础研究、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等领域。
二、申请人条件: 1、符合《2020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的申请人条件和《华南农业大学教师公派出国(境)管理办法》中的派出条件; 2、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及所在单位重点工作。三、时间安排: 2020年1月1日至1月8日,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申报(受理机构填写“广东省教育厅”,单位推荐意见表中的单位相关信息可不填)。1月9日,各单位确定推荐人选,在《单位推荐意见表》上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网报生成的申请表和单位推荐意见的电子版请发至[email protected], 1月10日,学校汇总、审核材料,研究确定推荐人选上报。
四、应提交的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
2.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
4.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5.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获奖证书复印件;
7.外方合作者简历;
8.所申请出国留学项目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9.《单位推荐意见表》1份。
请按以上顺序准备三份纸质材料交人事处审核,并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将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信息平台(《单位推荐意见表》无需扫描上传)。如提供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复印纸打印或复印,请在申请表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如申请的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高校/机构合作协议对申请材料有特殊要求,则根据合作协议规定执行。
五、申请时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的要求。
六、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要求:
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信,一般应由外方教授/邀请单位签发,并使用邀请单位专用信纸打印。邀请信应明确如下内容(若申请出国留学项目对国外邀请信有特别要求,按项目要求准备):
1.基本信息:姓名、国内单位等;
2.留学身份: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
3.留学期限:明确起止时间;
4.留学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
5.是否符合接受方外语水平要求;
6.资金资助情况;
7.外方负责人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
七、外方合作者简历要求:
主要包括国外合作者的教育、学术背景;目前从事科研项目及近五年内科研、论文情况;在国外著名学术机构任职情况等,原则上不超过一页。国外合作者简历需由其本人提供并签字。
八、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评审及录取权在国家留学基金委,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专家评审工作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考察:
1.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及发展潜力;
2.申请人的前期成果及获奖情况;
3.出国研修学科专业及方向的需要程度、国内和国际发展水平的差距;
4.留学的必要性、研修计划的可行性及留学目标的应用前景;
5.留学目的国、机构及合作者在所选学科领域的发展水平、是否具备接收申请者所需科研条件;
6.申请人所在单位在该学科专业领域的水平、为申请者留学回国后提供发展条件的可能性等。
九、要求:
1.各推荐单位须严把申请人选的政治关,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方面存在问题及师德师风表现不合格者不得推荐。
2.网上填报时,请认真核对相关信息,确保个人信息准确无误,计划留学单位与邀请信的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3.请申请人提前与外方导师充分沟通,认真拟定出国研修计划。
所有申请材料请于2020年1月9日前交人事处职称师资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曹汉林 联系电话:85288019。
人事处
2019年12月12日
1. 2020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