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公派出国人员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通知和《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为做好我校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推荐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选派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并签约派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可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
二、主要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 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
2. 访问学者:3–12个月。
3. 博士后:6–24个月。
三、公派留学主要项目选派计划、申请及录取时间
1.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计划选派2700人,选派类别包括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和博士后。4月10日-30日申请,5月-6月公布录取结果。
2.高校合作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计划选派1650人,选派类别包括访问学者和博士后。9月10日-30日申请,11月公布录取结果。(具体选派工作安排学校将另行通知)
四、申请人基本条件
1.符合《2021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的申请人条件和《华南农业大学教师公派出国(境)管理办法》中的派出条件。
2.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及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3.符合申请项目的其它具体要求。
五、申报注意事项
1.各单位应提前组织选拔推荐申报2021年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和博士后人选。
2.项目申请人要根据项目时间节点提前着手准备邀请函原件和外语合格证书等。
3.网上填报时,请认真核对相关信息,确保个人信息准确无误,计划留学单位与邀请信的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4.申请人提前与外方导师充分沟通,认真拟定切实可行的出国研修计划。
5.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因疫情原因申请放弃公派留学资格或资格有效期内未能派出的除外)。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两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6.进行网上申报,受理机构填写“广东省教育厅”,单位推荐意见表中的单位相关信息可不填。
六、申报流程与时间安排及要求
1.2021年4月10日至4月30日,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申报。网上上传的扫描材料务必清晰、完整,不能出现材料模糊、上下颠倒、内容错置等情况,以免影响审核。
2.4月26日,各单位确定推荐人选,在《单位推荐意见表》上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3.4月30日,学校汇总、审核材料,研究确定推荐人选上报受理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4.应提交的材料及材料要求见附件4,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所要求的顺序提交3份纸质材料(单位推荐意见表1份)到职称师资科(914室)审核。
5.网报生成的申请表和单位推荐意见表(附件3)的电子版请发至[email protected]。
6.材料受理截止时间:项目网报截止时间前3个工作日(4月27日)将相关材料送职称师资科914室。
联系人:陈房捷 联系电话:85288019
人力资源处
2021年3月9日
附件: 附件1.2021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docx 附件2.2021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docx 附件3.单位推荐意见.doc 附件4.应提交的材料和材料要求.doc 附件5华南农业大学教师公派出国(境)管理办法2019-73.pdf 附件6.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