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总工会实施“三个下沉”工作法

17.05.2014  17:08

自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广州市番禺区总工会围绕解决党员干部“四风”问题和破解服务职工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大力实施“三个下沉”工作法,在工会党员干部中倡导务实清廉创新的精神,真心实意帮职工群众解难事,一心一意办实事,努力推动工作大落实。

一是实施工作重心下移。基层工会作为直接面对广大职工群众的桥头堡,是工会距离职工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这“一公里”的问题解决得好不好,直接关系到工会的作用发挥和工会在职工群众心目中的地位,是脱离职工群众还是与职工群众打成一片,关键就在这“最后一公里”。为此,区总工会把基层工会工作作为重中之重,以职工满意不满意、工会作用发挥充分不充分为标尺,全面加强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按照省、市总工会实施“工会组织亮牌子,工会主席亮身份”的“双亮工程”,拨出10万元为基层工会统一订制了工会职责、班子架构、工会主席身份章等,同时加强基层工会干部培训,提升综合素质,使工会干部人人“会干事、善干事”,成为工作的“行家里手”。切实解决工会工作“自转”、“空转”、不落地的问题。进一步畅通工会与职工群众的联系渠道,把每一个基层工会都建设成直接为职工群众提供服务的基地。

二是实施资源配置下移。通过公开招聘一批工会组织员充实到有关镇街和行业工会,不断壮大基层专职工会工作者队伍。充分发挥专职工会干部专业优势,又发挥兼职工会干部的资源优势。实行工会经费税务代收后,加大对基层工会的经费支持力度,在确保60%的工会经费按时足额返拨到缴费单位的基础上,工会经费税务代收区级留成部分,按照区总占30%、镇街(系统)工会占40%、额外返还缴费单位30%的比例进行分配(暂定三年),确保工会经费大部分用于基层,服务职工群众。确保基层工会有人干事、有钱干事。

三是实施服务工作下移。随着经济结构调整力度的加大,经济成份多元化和就业形式多样化,以及职工维权意识的增强和利益诉求的多元化,劳动关系日趋复杂,劳资矛盾日趋突出。但是,由于信息渠道不畅通,再加上科技、法律等方面知识的欠缺,当职工权益受到损害时,由于维权意识薄弱、维权手段不足、维权成本较高等,大多采取能忍则忍的态度,或者采取极端手段,给社会稳定造成不良影响。为此,区总工会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组建由5个律师事务所16名律师组成的专业性高、规范性强的职工法律服务律师团,并在16各镇街设立职工法律服务维权工作站,为职工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制讲座及培训,协助处理劳资纠纷、代理仲裁或诉讼案件等工作,将职工法律服务工作下沉到基层,使工会法律服务更加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同时,在区总工会网站开展网上法律服务,开通职工投诉咨询网上服务平台,及时高效地为职工提供法律服务,形成职工法律援助长效机制。

番禺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总工会主席苏治邦表示,实现工会工作重心、资源配置和服务工作“三个下沉”,是建设“创新型、服务型、实力型”工会的必然要求,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解决服务职工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重要举措,区总工会将进一步研究制定细化措施,帮助解决基层工会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难题,真正为基层工会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及时了解和把握职工群众的所思、所需、所盼,多做一些为职工群众生产提供便利、为职工群众生活谋求福利之事,努力使工会的各项工作与职工群众的思想合拍、生计共谋、行动同步。真正成为职工群众信赖的“娘家人”。

(编辑:刘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