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25日番禺区暂扣非法车辆199台,交警喊车主来处理

26.07.2017  17:3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广州市政府通告(穗府规【2016】4号、10号)之规定,番禺大道、清河东路、广场东路、大龙街永旺停车场周2017年7月21日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番禺大队对市桥街市桥地铁站出入口周边、番禺客运站周边、亚运大道、金港湾周边、桥南街南华路、南城路、桥南路、德贤路、福德路、福愉东路的“非法摩托车、超标电动车”进行查处,现场依法决定暂扣非法车辆199台,具体如下:   

     

           

请以上车主在公告15日内携带身份证、驾驶证和车辆合法来源证明(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发票等)到暂扣路段辖区交警中队(暂扣路段在市桥街、大龙街的到交警一中队,地址:市桥街东环路148号;暂扣路段在桥南街的到交警七中队,地址:沙湾镇市良路1135号)接受处理,逾期不处理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广州铁路运输第一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对1个月内没有车主前来处理的车辆,交警部门将依法公告报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