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番禺原副区长涉受贿141万受审 称收钱派利是合法
南都讯 记者吴笋林 实习生 林镇彬 通讯员马伟锋 番禺区原副区长龚汉坤涉嫌受贿一案,昨日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检方指控他为开发商谋取利 益,为朋友在职务调动上帮忙,收受大额红包……共计涉嫌受贿141.37万元。龚汉坤在法庭上否认多宗指控,称有的事“不存在”,有的事是单位“惯例”, 不犯法。
书记电话叫走“谈话”
今年49岁的番禺男子龚汉坤,历任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番禺区市桥街党工委书记,番禺区副区长、广州大学城管委会主任等职务。
2014年2月19日,龚汉坤被番禺区委书记的秘书打电话叫到书记办公室,“说是书记找我谈话”,结果见他的是纪委工作人员,当天即被带走调查。至2014年4月30日,龚汉坤涉嫌受贿一案被移交检察机关。
“收钱派利是 到处都一样”
检察机关指控龚汉坤涉嫌6宗受贿,第一宗受贿发生在2002年至2007年间。彼时,龚汉坤是番禺区石碁镇的党委副书记、镇长。检方称,龚汉坤为番禺石碁自来水公司谋取利益,收受了该公司原总经理孔凡威(另案处理)等人贿送的人民币22万元。
龚汉坤昨日在庭上称自己只收到了11万元,钱都用于春节慰问和派利是。“镇里财政资金不足,就从辖区企业调钱来派利是,这是惯例。”龚汉坤称,向辖区企业“调钱”和派利是,都是石碁镇领导班子开会商议过的。
“有 些单位春节前会组织团圆会,我一般会带上一两万块钱让他们抽奖。春节过后,镇领导会逐个单位去派利是。有些时候钱不够用,把我个人的钱包也派空了。”龚汉 坤称,“调钱”和“派钱”都没有具体账目记录,每个领导都有拿有派,“一般不会据为己有”。他认为收受自来水公司红包的行为,“如果是工作需要,我认为是 合法的,因为到处都是一样做,只要你不拿来自己用”。此说法遭到检方公诉人驳斥,“党纪国法里是这么规定的吗?”
“如果对方满意 我就不会坐在这里”
检察机关对龚汉坤的第二宗指控发生在2006年3月之后。检方称龚汉坤为石碁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土地调整上谋取利益,收受了该公司总经理郭显麟(另案处理)贿送的人民币50万元。
龚 汉坤在法庭上彻底否认此事。“地块调整是镇领导班子决定的,对方根本没有必要给我好处费。”龚汉坤称,而且地块调整之后郭显麟损失了2000多万元,根本 无获利,对方也一直不满意。“如果他们满意,我今天就不会坐在这里了。”龚汉坤言外之意疑指自己“落马”与该地块的调整有关。
妻子也被卷入案中
检 方还指控龚汉坤在20 11年至2014年间,为广州成林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谋取利益,伙同妻子陈少冰(另案处理)以加油卡消费的形式收受该公司的财 物,价值人民币4 .37万余元。龚汉坤辩解称,涉案加油卡是单位一辆备用公车的,由司机具体开办,钱在哪里报销他本人并不清楚。
目前,该案一审尚未判决。
庭审现场
被告人穿便服出庭将成常态
龚汉坤涉嫌受贿一案是今年春节后广州中院审理的第一宗相对重要的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现场与过去一年相比,悄悄发生了变化———被告人龚汉坤没有穿看守所的“马甲”,而是穿着一件黑色夹克出庭受审。
据了解,今年3月2日,天河区法院在审理一宗信用卡诈骗案件时,出庭受审的5名被告人也全部穿着便服,一改穿“号服”出庭的惯例。
据天河区法院工作人员介绍,这一变化缘于最高法院于今年2月26日公布的《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其中明确:“禁止让刑事在押被告人或上诉人穿着识别服、马甲、囚服等具有监管机构标识的服装出庭受审。”
据广州中院工作人员透露,今后广州两级法院的刑事案件,被告人都将统一穿便服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