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福利啦~番禺这群人每月可报销超4000元
8月1日起,广州市试点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番禺区社会福利院也是定点机构之一喔~到时候符合要求的番禺老人,最高每人每月可报销超4000元!
参保人员
试点阶段(时间大概2年左右),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群为本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今后再逐步扩大到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和其他人员,直至实现全覆盖。
待遇标准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设有机构护理、居家护理两种待遇类别。
与社会医疗保险的划分:
为明确划分长期护理保险与社会医疗保险的保障边界,参保人员在住院、急诊留观期间不可同时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具体待遇标准见下表:
每月按30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计算
基本生活照料:90*30=2700元
医疗护理:1000元
---机构护理:2700+1000=3700元
基本生活照料:103.5*30=3105元
医疗护理:1000元
---居家护理:3105+1000=4105元
保障范围
正常享受本市职工医保待遇且已在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协议定点服务机构办理登记入住或建床(含居家建床)手续、病情稳定的长期失能参保人员,可通过长护定点机构申请长护评估。经长护评估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按规定在广州市内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基本生活照料待遇:
1、参保人员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定(Barthel指数评定量表)不高于40分(含40分)。
2、经本市二级以上(含二级)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中的精神专科医院或综合性医院神经内科诊断为痴呆症(中、重度),且参保人员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定(Barthel指数评定量表)不高于60分(含60分)。
此外,参保人员还可以根据病情需要,申请长期护理保险医疗护理待遇。
长护评估办理流程如下:
启动阶段分步实施
根据《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试点启动阶段,广州市将按参保人员年龄段分步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优先保障85岁以上失能参保人员的长护评估及待遇,再依次保障80~84岁、80岁以下失能参保人员的长护评估及待遇。分步实施的具体安排为:
1、85岁及以上的失能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自2017年8月1日开始提出长护评估申请。
2、80~84岁的失能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自2017年9月1日开始提出长护评估申请。
3、80岁以下的失能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自2017年12月1日开始提出长护评估申请。
29家长护定点机构名单
广州市番禺区社会福利院确定为长护定点机构之一。
其余28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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