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我校周转房及员工宿舍人员管理的通知

16.02.2020  20:14

各单位、住户:

为全力做好学校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学校师生员工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强化疫情防控措施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的通知》的精神,要求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师生进入校园一律核验身份并检测体温;对发烧咳嗽者一律实行医学隔离观察;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等。现就我校教工周转房、各类员工宿舍人员管理要求如下:

一、各住户应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做好自我防护,共同维护居住环境,一旦发现可疑疫情,应早报告,早隔离,避免疫情的传播和蔓延,同时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二、教工周转房及员工宿舍严禁转租、转借,或留宿他人,一经查实,收回房屋并取消租房资格,按学校规定严肃处理;经学校有关部门两次检查核实,房屋(床位)均非本人及直系亲属(仅指父母、配偶、子女)居住的,按转租转借性质处理。疫情防控期间,不得留宿她/他人,不得在宿舍组织聚会、聚餐等活动。

三、如已存在转租、转借,或留宿他人等违规行为,应立即停止违规行为并主动向房屋管理部门或用工单位汇报。一旦发现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等行为,除收回房屋外,学校将严肃处理,涉及违规违法的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四、员工宿舍由各用工单位归口管理,各用工单位须加强信息摸查和宿舍人员登记,通知员工配合楼栋值班人员的量体温等检查,并在值班处做好人员信息登记。

五、严格执行外地返穗人员居家观察14天的规定,并及时向所属单位报告返穗情况。

六、建立信访和联防机制,各单位、住户可提供违规用户入住线索,及时向校长信箱反映,或向物业工作人员、资产处管理人员(范小路 13570385693/梁旦成 18148941537)反映。

鉴于当前疫情形势,请各单位、各住户按照学校的工作部署,积极配合工作,共同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特此通知

 

资产管理处              

2020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