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疾病医疗保险三年来为东莞群众减负超8亿元

29.01.2021  13:09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救命钱”,大保险更是防止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安全屏障,因而备受市民关注。1月28日,我市“重大疾病医疗保险承办项目签约仪式”举行,市医疗保障局与中标的两家商业保险机构签约,这也标志着我市未来三年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项目正式启动,将为我市约631.2万参保人提供大病保险经办服务。

重大疾病医疗保险承办工作进入新标期

2018年起,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要求,我市坚持“政府主导、专业承办”的基本原则,以公开招标方式引入商保机构承办大病保险服务,既增强了大病保险的经办力量,又强化了医疗保障数据的分析支持,进一步提高了资金使用管理效率,实现大病保险业务承办社会化和管理精细化的目标。

大病保险承办项目首个合同期已于去年年底到期。三年实践证明,商保机构参与大病保险业务承办,已成为医保服务向更高质量发展的有益补充。目前,全市大病保险参保人数约631.2万,2018年-2020年大病保险待遇支出分别约为2.5亿元、2.7亿元、3.0亿元,三年来为群众减轻负担超8亿元。

1月28日下午,市医疗保障局与新一轮的两家中标商业保险机构,分别是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举行重大疾病医疗保险承办项目(2021年-2023年)签约仪式,标志着我市重大疾病医疗保险承办工作进入新标期、新阶段。

让医保服务更有温度

市医疗保障局局长林岚介绍,东莞市大病医保从2013年10月起实施,覆盖了全市所有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大病保险制度作为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拓展和延伸,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有效地减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

近几年,我市医保部门不断提高大病保险待遇水平,尤其是对困难群体进行政策性倾斜;2019年10月,进一步降低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下调至2.4万元。同时,更加注重加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健康保险等制度的衔接,发挥协同互补作用,形成保障合力,努力实现大病患者应保尽保,全市参保人医疗保障的公平性、可及性得到显著提升。

林岚表示,市医疗保障局将进一步提升服务质效,更好地为全市参保群众提供重大疾病医保服务。加强监督检查,规范资金管理,确保大病保险基金安全,让资金用到实处,群众获得实惠。突出人才队伍、服务网点和信息化手段建设,不断提升专业化、规范化服务水平,让医保服务更有温度。

文字:钟晨

摄影:钟晨

视频:钟晨

编辑:周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