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石排140名房东被处罚

29.10.2020  11:46

10月以来,石排已有140名房东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

据了解,为进一步深化“二标四实”专项工作,强化辖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石排公安分局定期组织警力对辖区出租屋进行突击检查。10月以来,共发现140名房东对租房人员没有进行如实登记或者登记不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电信、互联网、金融、住宿、长途客运、机动车租赁等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应当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对身份不明或者拒绝身份查验的,不得提供服务。

对此,民警按照相关法规,对140名房东进行处罚。据了解,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最高可罚款2000元,拘留5日以上15日以下。

据了解,目前,“出租屋自主申报系统”已经对所有已采集出租屋的出租人、管理人进行了100%授权,出租人、管理人只需要在自用手机微信上登录该系统,录入相应出租屋信息就完成了信息登记、报送工作,无需频繁亲临派出所或者警务区报送。

接下来,石排警方将继续加强检查,对未按规定及时登记报送租客信息等行为,依法从严处罚。

全媒体记者 尹金钟

全媒体编辑 贾庆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