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区委原书记受审 有否自首情节广深检方认定迥异

20.08.2014  0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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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谷文耀被带至法庭受审

谷文耀涉嫌受贿案昨在深圳开庭,控辩双方围绕三个焦点展开辩论

文/羊城晚报记者 蒋琳莉 通讯员 王东兴

图/羊城晚报记者 王磊

昨日,白云区原区委书记谷文耀因涉嫌受贿300余万元,在深圳市中级法院受审。

庭审曝出谷文耀是因受到白云区政府原党组成员刘健生检举而被广州市纪委调查的。在纪委调查期间,谷文耀主动供述了收受白云区原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钟向东,白云区恒丰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陈智宏等另外6人钱物的事实。

对检方的指控,谷文耀当庭表示认罪,但其辩护律师对指控受贿300余万元中价值100万元干股以及30万元买房“借款”提出异议。

案发

系因部下刘健生举报

在昨天的庭审中,检察机关出具的钟向东书证显示,钟2003年8月从学校到白云区教育局挂职,为了能留在政府工作,他到谷文耀家中行贿10万元。搭上了谷文耀这个“贵人”后,从2003年至2008年,每年的中秋、春节,钟都会给谷文耀送上礼金。每次有升迁调动的机会,钟更是少不了要“进贡”,每次行贿少则5万元,多则20万元。

5年间,谷文耀共收受钟向东人民币107万元。其中,2006年9月,钟向东时任白云区教育局局长,安排谷文耀的妻子、姐姐、姐夫等亲属到英国、法国旅行,钟向东直接支付了12万元人民币给旅行社。根据证言,这笔钱属于历年教育的某项创收,钟向东告诉谷文耀这笔经费可以拿来请他旅游,谷文耀本人不去,就让几名亲属享用。

除了钟向东外,白云区政府原党组成员刘健生也在向谷文耀行贿的官员之列。谷文耀被调查正是因刘健生向广州市纪委举报而起。2005年到2009年间,谷文耀共收受刘健生人民币28万元、港币5万元。

焦点1

百万干股算不算受贿

在昨天的庭审中,对于受贿数额的认定,控辩双方各有不同意见。争议在于“100万元的干股”和“以买房借款为名收受人民币30万元”这两宗事实的认定上。

公诉机关指控,2006年至2009年间,被告人谷文耀收受蓝鸽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新华价值人民币100万元的干股。

据张新华笔录交代,2006年底公司进驻广州市民营科技园,因装修安装脚手架等问题受到有关部门的查验。因工期延误,将要损失几千万元。他找到谷文耀,称只要帮忙搞定此事就送100万元公司股份作为回报。后谷文耀将其外甥劳某某的身份证交给张新华。最终,蓝鸽公司的工程进展顺利。张按约定将价值100万元的股权转至谷文耀外甥的名下。

谷文耀及其辩护律师提出,多年以来从未收到过股权凭证,也未收到过公司分红,因此认为100万股权不应该认定为受贿款。

公诉人回应,蓝鸽公司财务证言证实,该公司从不分红。根据张新华供述,他与谷文耀已沟通好,100万股权不需要到工商部门登记,只要张新华及其公司认可即可。因而公诉人认为100万干股应认定为受贿款。

焦点2

借款30万算不算受贿

第二个争议焦点是谷文耀以买房借款为名,收受陈智宏人民币30万元是否为受贿。谷文耀称借款时他将自己的一套房改房的房产证交给陈智宏,让他将此房卖出,当作还款。谷文耀称,按照当时邻居以3000元/平方米的售房价格,自己111平方米的房子能卖30多万元。谷文耀称,自己将房产证交给陈智宏后便没再过问此事。而陈智宏的笔录则显示,卖房款直接由买家打到了谷文耀的账户。

公诉机关表示,谷文耀在法庭外的供述与陈智宏的说法基本一致,在法庭上则变成了以卖房款抵借款。根据相关证据,应当认定30万元为受贿款。

陈智宏曾因白云区看守所工程、白云区培英中学太和校区等多个工程项目而有求于谷文耀,共向谷文耀行贿人民币64万元、港币8万元。

焦点3

主动交代是否算自首

在昨天的庭审中,第三个争议的焦点是谷文耀是否具有自首情节。

庭审显示,2013年5月28日,广州市纪委将谷文耀从其办公室带走。在此前,广州市纪委已掌握了刘健生检举谷文耀受贿的犯罪事实。次日,谷文耀在纪委交代了收受钟向东、刘健生、陈智宏等另外6人行贿的犯罪事实,其中多项为纪委尚未掌握的事实。

广州市纪委及广州市检察院都出函证明谷文耀具有自首情节,但作为公诉机关的深圳市检察院并不认为谷文耀的行为是自首。深圳市检察院的公诉人员在法庭上表示,谷文耀是被纪委工作人员带走调查,不属于主动投案。此外,虽然谷文耀在纪委交代的受贿事实超出了纪委已掌握的事实,但都属于同一种罪行。

谷文耀在最后陈述阶段表示,自己确有自首情节,希望法庭在量刑时能予以考虑。谷文耀及其辩护律师强调,去年5月29日他交代多项受贿事实时,自己并没有被采取司法强制措施,也未被双规,因此希望能够认定为自首。

法官表示,该案将择日宣判。

庭审侧记

获同意与家属讲几句 谷文耀一句都讲不出

在昨日的庭审现场,谷文耀比之前出现在公众视野时更显清瘦,剃成板寸的头发都已花白。在庭审过程中,谷文耀对受贿罪表示认罪,在法庭调查、法庭辩论阶段都极少发言,一直强调对检察机关指控的内容大体上没有异议,少数细节有异议由其代理律师提出意见。

在最后陈述阶段,谷文耀戴起眼镜,拿出事先准备好的稿子一字一句念起来。谷文耀说,自己为党工作40余年,但却由于违纪违法站在了审判席上。谷文耀表示,由于个人的贪欲,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完全是咎由自取,罪有应得,愿意接受法庭的审判。

谷文耀表示,自己已经61岁,身患腰椎间盘突出、腰肌劳损、肾结石等多种疾病,希望法庭在量刑时能够考虑他的自首情节、积极退赃情节、认罪态度及其身体状况,予以从轻处罚。

昨日,谷文耀的多名亲属到庭旁听,包括其儿子、姐妹等。庭审结束后,法官同意已经一年多没见过家人的谷文耀隔着护栏跟家属说几句话,但当谷文耀转身站在护栏前时,已是双眼通红,喉咙哽咽,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他的几名亲属也是低头掩面而泣,均无言以对,最后还是一名女家属哽咽喊了句:“自己好好保重身体啊!”后来,谷文耀跟亲属一一握手,儿子还搂了一下他的肩膀,父子两人会心地点了点头,最终谷文耀还是一句话都没有说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