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区政府原党组成员涉贿案昨开审 帮人租地违建捞240万

26.06.2014  14:39

■刘健生。 (资料图)

  ■新快报记者 郭海燕

  受贿240万元多与违建租地有关

  昨日,白云区政府原党组成员刘健生受贿案在广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刘健生被控涉嫌在村土地租用、白云违建上捞油水,近9年间多次受贿共计240多万元。刘健生当庭认罪,但对其中一笔40多万元的指控表示异议。

   帮人租地违建捞油水

  现年58岁的刘健生,原系广州市白云区政府党组成员,属于副局级干部。去年5月,纪委通报刘健生涉嫌严重经济违纪。刘任职白云区期间,曾分管过文化、安全生产监管、侨务等系列职务,有人揣测违纪与安全生产监管有关。

  不过,昨日开审证实,刘健生涉案多数与白云违建、土地租赁有关。据检方指控,2004年至2013年间,刘在担任白云区永平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 白云区政府党组成员期间,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41.5万元、购物卡1万元、千足金一块(经鉴定187.2克,价值5.3万余元)。

  刘健生被指控的犯罪事实共有六宗,受贿最早从2004年开始。当时,徐某、赖某等人为了在永平街东平村大山塘土地租用和简易厂房报建手续方面能得到 帮助,向刘健生一次行贿20万元。6年后,因刘健生曾在此事上出力,便提出分红,徐某于是向其儿媳妇账户打入45万元。同样,在此村地块上的租用,刘健生 还长年收受了赖某的贿赂共计60万元。

  除了借助租用地块受贿,刘健生还被指帮助照顾赵某等三位行贿人的违建投资项目,为此受贿共约68万元。检方认为,刘的行为已经构成行贿罪,认定其有自首情节。

   零风险投资分红算贿

  昨日,刘健生对检方大部分指控均爽快认账,但对一笔46.5万元的款项定性表示难以服气。据检方资料,2010年至2013年间,刘健生为许某在白 云区经营潮好味酒楼提供关照,以出资入股为名,不论酒楼是否盈亏,每月固定以分红款名义收受许某贿送1.5万元,转入儿子账户,共计46.5万元。

  刘健生解释,许某数次主动邀请其入股,他才取了40万元以儿子的名义签署合作合同。平日,许某告诉他经营情况不错,刘健生就坐收分红,不参与具体经营,也没给他特殊的照顾。他认为,这样的行为顶多算违纪,不能算违法。

  辩护律师认为,刘健生有实际出资,不同于收干股受贿,此事还有合同为证,涉及的是民事关系,不当牵扯到刑案。但行贿人许某则称,其让刘健生参股分 红,是看中他的权力,有拉拢关照的意思。公诉人认为,刘健生不参与经营,不论亏盈,每月能得到固定分红,这样零风险的合同本身失去公平性。刘健生出事后, 许某马上停止支付分红,这些都能反映出,这是明显的权钱交易,符合受贿罪的实质。

   庭审现场

   连说四个对不起

   给组织、父母、太太、儿子

  法庭上的刘健生较之前的公众形象,显出几分苍老,但一开口说话却是十分铿锵有力。2000年,刘健生转业至永平街,在白云区政府工作了13年。他说,在街道任职期间,曾争取来一套价值1.6亿元的办公楼,该街道于是拥有了全广州最好的街道办公环境,其贡献重大。

  昨日在最后陈述阶段,刘健生拿着发皱的草稿纸,连续说了四个对不起:“对不起组织的培养、对不起八旬父母、对不起太太、对不起儿子。

  说到太太,刘健生用了最多的笔墨。结婚33年,他和妻子分离13年。他说,妻子默默支持他的工作,独自抚养两个儿子,“风来雨去吃了很多人没吃的苦,生活一直是那么节俭、艰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