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区法院铁腕治污强制执法再出重拳

29.06.2015  20:22


白云区法院铁腕治污强制执法再出重拳

来源:  南方日报

 

    执法人员在查封一家违法企业并贴上封条。郭智军  摄

 

 

  白云区重拳惩治环境违法再下一城。6月12日,继区法院首次联合多部门对12家拒不执行处罚决定的污染企业予以强制执行后,又首次对拒不履行义务的环保案件被执行人进行司法拘留。

 

  当前,白云区正面临城市功能与产业结构的“双转型”,环境保护与治理压力空前。对此,该区坚持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破解这一难题。区法院亦将环境污染强制执法作为全院的重要工作之一。去年至今,区法院通过建立信息联络制度、制定高效执行流程等举措,共受理环保非诉执行案件549件,促使180家污染企业停产或迁离,形成了遏制环境违法的高压态势。

 

  小店油烟扰民拒不执行被查封

 

  据了解,位于景泰街柯子岭长安大街15号101铺的乡里乡亲小食店,长期将油烟机出风口对着居民楼,导致各种油烟、酸辣废气向居民楼排放,严重影响了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附近居民多次向当地街道办、环保部门投诉,环保部门也依法作出了处罚决定,但小食店经营者拒不履行处罚内容,并曾与前来调解的有关工作人员发生口角。

 

  作为该环保非诉执行案件的申请人,区环保局于去年9月5日对该小食店作出《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决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依照上述规定,要求被执行人停止生产并缴纳罚款一万元。今年1月21日,申请人向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3天后裁定准予执行。

 

  然而,在本案执行中,区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必须在收到执行通知书后,立即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义务及缴纳执行费,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停止生产义务。

 

  5月27日,该案经办法官许伟和法警前往该违法经营地点现场强制执行,在出示证件、说明来意,查看完小食店排烟情况后,为缓和当事人的抵抗情绪,许伟先是向店主说理,然后耐心说明相关法律规定。

 

  经过充分沟通,经营者时某虎表示愿意配合执行。考虑到小食店冷藏了大量食材,为避免造成其他损失,经办法官随后查封了该店的厨房并贴出公告,告知时某虎继续生产及撕毁封条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店主撕毁封条恢复经营被拘留

 

  令经办法官想不到的是,在区法院采取强制查封的措施后,周边居民仍向该院投诉称,被执行人时某虎仍经营小食店。6月3日晚,许伟前往时某虎违法经营处检查发现,厨房门的封条早已被撕毁,该小食店恢复了生产经营。

 

  该案合议庭认为,被执行人在该院查封其厨房期间,擅自撕毁查封封条,重新恢复经营,其行为已严重违反《民事诉讼法》第一款第(三)、(六)项的规定。按照法律规定,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以及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法院可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月12日,区法院通知被执行人时某虎到该院,并于现场宣布,其因撕毁查封封条并重新恢复经营,区法院对其作出拘留15天的处罚决定,并于当日执行。当法警将手铐铐在时某虎的手上时,他几乎说不出话来,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懊恼不已。

 

  在执行拘留期间,被执行人时某虎承认并改正错误,其家人已停止经营并搬离上述小食店。依据《行政诉讼法》及《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区法院决定提前于6月19日对其解除拘留。

 

  “今后要吸取教训,不能再做这种违法行为,法院的判决是具备法律效力的,拒不执行同样也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到现场执行提前解除拘留的法官肖志辉告诫被执行人时某虎,希望其今后守法经营,合法经营。时某虎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连连点头。

 

  法官提醒,按照法律规定,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以及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法院可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白云区对重污染行业“零容忍”

 

  今年元旦起,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环境保护法》正式施行。白云区在开年第一个工作日便查处了两家污染工厂,打响污染企业查处第一枪时,向社会宣布环境污染治理的信心。白云区今年底前将设立5个区环保局直属执法监察队,大力整治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对电镀、印染等重污染行业实行“零容忍”。

 

  不过,面对不少污染企业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拒不整改且继续排污,仅靠环保部门的力量难以遏制。

 

  对此,区法院建立了信息联络制度,加强与环保局的沟通协调。由联络员定期向环保部门通报区法院执行工作进展,第一时间掌握污染严重、影响恶劣的特殊环境违法案件,确保做到快立、快审、快执行,力争将污染影响减到最小。同时,制定高效执行流程,提高强制执行效果。目前,区法院已研究并部署环保案件的执行流程,可做到七日内快审、快立(即对非诉案件的审查时间,由法定的三十日审查期,缩短至七日),对重点案件立案后三日内,发出执行通知书、停水停电协助执行通知书。

 

  此外,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以及阻碍法官执行公务的,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交由属地派出所协助进行司法拘留。

 

  本月初,白云区法院首次联合多部门,对12家拒不执行处罚决定的污染企业予以强制执行。

 

  “惩罚是手段,保护环境才是最终目的。”钟燕秋说,为确保环保非诉执行工作有序有效地进行,他们下了不少工夫。下一步,区法院将继续重点瞄准上级督办、媒体曝光、位于水源保护区及群众反映强烈的污染企业开展大型专项执行活动。同时,加大宣传力度,为铁拳治污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数据显示,去年至今,区法院共受理环保非诉执行案件549件,促使180家污染企业停止生产或搬离现场。

 

 

 

(作者:  黄伟      责任编辑:杜淑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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