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区:20日起部分管控区、防范区解除管控

20.04.2022  08:02

广州市白云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指挥部关于调整部分管控区、防范区的通告

(第15号)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分类分批的原则,经综合研判,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现就白云区部分管控区、防范区调整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对钟落潭镇、江高镇、太和镇、人和镇北二环以南、均禾、龙归街、大源街、同和街、京溪街、景泰街、金沙街、鹤龙街及西至机场路、东至白云山、北至黄石东路、南至桂花路区域解除管控,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

本通告自4月20日起施行。

广州市白云区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