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1个月,白云区禁止野炊烧烤等一切野外用火!

07.04.2019  14:53

大洋网讯 目前,白云区已进入清明、五一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从4月1日至5月1日持续一个月。白云区森林防火办特别提醒要文明祭扫,注意森林防火,倡导广大市民采取文明的祭祀方式,自觉摒弃扫墓祭祖焚烧纸钱香烛等不良习俗,从源头上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根据白云区关于划定森林防火区和规定森林防火期的通告,白云区行政区域内的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30米的范围,都属于森林防火区。白云区实行全年森林防火,每年9月15日至次年5月15日为“森林特别防护期”。每年春节、元宵、清明、中秋、国庆、重阳、冬至等传统节日和森林火险等级为四级以上(含四级)的时段,规定为森林高火险期。目前,清明节将至,白云区已进入清明、五一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从4月1日至5月1日持续一个月。

通告还明确,在白云区森林防火区野外禁止下列行为: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等;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烧黄蜂、熏蛇鼠、烧山狩猎;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者烧田基草、甘蔗叶、稻草、果园草等;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同时,在森林高火险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如有违反规定,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情节严重,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由于清明节期间将有大量人员进山扫墓,野外火源管理难度较大,极易引发森林火灾。区森林防火办提醒,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将给人民生产生活和森林资源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要提高防火意识,宁可千日不失火,不可一日不防火。破除陋习,文明祭扫,注意森林防火,应成为每一个公民的自觉行动。特别倡导广大市民采取文明的祭祀方式,自觉摒弃扫墓祭祖焚烧纸钱香烛等不良习俗,提倡鲜花祭奠、植纪念树、清扫墓碑、敬酒祭奠、网上祭奠等保护生态环境、体现节俭、现代文明的方式表达怀念之情。树立文明祭扫观,从源头上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清明前后森林防火注意事项

一、不要携带火种进山。

二、不要在林区吸烟。

三、不要在山上野炊、烧烤食物。

四、不要在林区内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五、不要炼山、烧荒、烧田埂草、堆烧等。

六、不要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内玩火。

七、不要乘车时向外扔烟头。

八、不要在林区内狩猎、放火驱兽。

九、不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山。

十、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请广大群众积极支持、热情参与,发现森林火情,及时拨打联系电话:87427032、87423537、12119。

广报全媒体记者肖桂来 通讯员全碧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