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新增积分入学补录批次

31.01.2018  14:33

大洋网讯 白云的来穗人员注意了!只要申请人及子女均为非广州户籍、而且申请人在广州市合法稳定居住并持有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满一年,在白云区合法稳定居住或在白云区合法稳定就业,将可为其随迁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这是记者昨日从广州白云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广州市白云区2018年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获悉的。

记者比较发现,与去年所不同的是:今年新的实施办法增加了补录批次,列入积分制入学名单而未被录取的随迁子女在学位有剩余的情况下可参加补录。

满足这些条件可申请读小一和初一

据了解,来穗人员申请人条件包括:

1.申请人及子女均为非广州市户籍(不含外国籍、港、澳、台地区)。

2.申请人在广州市合法稳定居住且在我市办理并持有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满1年;“满1年”须连续计算。计算居住证年限的截止时间为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

3.申请人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在白云区合法稳定居住;在白云区合法稳定就业;通过白云区辖内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一个险种)。

同时符合以上3个条件的来穗人员,可为其随迁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在白云区镇街办理有效《广东省居住证》申请人,须在办理居住证镇街的积分入学受理点提出申请。在白云区外办理有效《广东省居住证》申请人,可在就近积分入学受理点提出申请。

按三批次分配学位今年增加补录批次

列入积分制入学随迁子女名单的适龄儿童分三个批次分配学位。

第一批:“满5年

其中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1、在白云区连续居住满5年;2、在广州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一个险种)满5年;3、有稳定职业;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简称“满5年”)列入第一批获得学位分配。符合“满5年”条件的入学申请人未能入读志愿学校的,各片区根据入学申请人积分高低排序,统筹安排学位。

第二批:普通积分

经核实,不符合“满5年”条件的,列入积分制入学名单的随迁子女列入第二批学位分配,各片区根据所能提供的公办学位(含政府补贴的民办学位)、结合积分制入学随迁子女在本批次积分高低排序,与填报入学志愿相结合,统筹安排起始年级学位。

列入积分制入学名单的随迁子女但未录取的适龄儿童,由各片区根据所能提供的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学位。

今年所不同的是增加了“第三批”的补录批次

具体来说,当年提供积分入学的公校或政府补贴的民校在实施细则规定的批次分配后有剩余学位的,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将剩余学位进行补录统筹分配。

列入积分制入学名单但在第一、第二批均未被录取的随迁子女、列入积分制入学名单但因疾病等特殊原因逾期未填报志愿的随迁子女,可根据公办学校或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的学位剩余情况,决定是否参加剩余的公办学校或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学位补录统筹分配。

补录允许入学申请人重新填报志愿,以积分由高至低排序为依据分配学位。

特别提醒的是,白云区将对获得积分制入学资格并入读民办学校的随迁子女,按一定标准予以补助。但通过积分申请获得学位的随迁子女,在其小学或初中阶段就读期间,如发生转学将不再享受积分制入学补助。

  (信时记者梁健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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