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几年前的"山寨协会"为何一直能打而不倒?

17.03.2016  10:29

    "山寨协会"为何屡查不倒? 在海外注册游走法律灰色地带

    涉嫌以混淆视听的方法向企业非法敛财

    打着“产品质量信用评估”旗号的某“国字号”协会,竟是“山寨协会”,十年前就被国家质检总局以“严正声明”的形式揭批,并遭到广东质监局查处。但出人意料的是,该协会及关联公司至今仍在堂而皇之活动,并有知名公司被其授予相关荣誉。

    这个协会全称为“中国产品质量协会”(下简称“中品质协”),国家质检总局的声明称,该协会不是该局所属直属挂靠单位,也未以任何形式委托或批准该机构从事质量信用等级评估的相关工作。民政部的资料显示,该协会对应的“正版”社团应为“中国质量协会”及“中国质量检测协会”。

    羊城晚报记者按其“官网”显示的“会员单位”求证时,发现里面所列“广州立白集团”、“深圳万科物业公司”等广东公司均否认曾加入该协会,是“被会员”。

    一个十几年前就被认定为“山寨协会”的公司,缘何这么多年都能查而不倒?里面是否真的有“玄机”?

    羊城晚报记者 温建敏 唐珩 实习生 李婷

    众多“国字号”都是“山寨货

    “3·15”前后,又到“打假维权”高峰期,一条“国字号‘山寨’协会、组织被曝光,真相令人震惊”的帖子在微信朋友圈等社交媒体及各网上论坛疯转,里面详细列出了包括“中华慈善国际联合会”“中国产品质量协会”等202个“民政部门掌握的国家级‘山寨社团’”。

    这个网帖真实性如何?羊城晚报记者了解到,相关内容实际上来源于《南方周末》2016年1月7日刊发的、由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提供的《部分“野鸡协会”名称与内地合法社团名称对照表》,在该表中,“中国产品质量协会”名列“野鸡协会”第三位。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提供的资料显示,正规的社团应为“中国质量协会”及“中国质量检测协会”。

    羊城晚报记者按照民政部官网指引,输入“中国产品质量协会”等近百家“国字头”协会,均显示为“没有找到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而输入“中国质量协会”,则显示“登记证号”等信息。

    民政部官网的解释称,“野鸡协会”是指未经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擅自在境内吸纳会员、开展活动,名称与依法登记的协会、学会相似,容易造成视觉混淆的非正规行业协会、学会。

    质检总局曾发专门声明

    实际上,早在十年前,国家质检总局就为“中国产品质量协会”涉嫌混淆其下属协会一事专门发出声明。

    经羊城晚报记者查阅,《中国质量报》社2006年9月22日刊登文章称:“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出严正声明指出,中国产品质量协会不是国家质检总局所属直属挂靠单位,国家质检总局也从未以任何形式委托或批准该机构从事质量信用等级评估的相关工作。

    该文称:国家质检总局近来多次接到部分地方和企业反映,“中国产品质量协会”冒用国家质检总局名义,在各地进行质量信誉AAA等级评估活动,并向企业收取费用。

    早在两年前,广东省质监局就已经对“中国产品质量协会”冒用国家质检名义牟利的情况进行了查处。据调查,“中国产品质量协会”假冒广东省质监局名义开展活动,全省已有59家企业“中招”,每家企业被骗金额在3800元至8300元不等。

    但实际上,国家质检总局的声明和广东省质监局的查处,并未令“中国产品质量协会”消失。2014年1月31日新华网一则稿件显示,2013年5月,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在第二届中国(北京)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展览期间,查处了伪组织“中国产品质量协会”非法出版《公民质量监督》刊物等多起案件。此文章被国务院网站收录并公示。

     “山寨协会”的生意经

    “中国产品质量协会”到底是何方神圣?

    据“中国产品质量协会”的官方网站介绍,该协会简称“中品质协”,是“我国产品质量领域知名的全国性和国际性社会团体、非营利组织、独立社团法人。

    多个网帖则“举报”称:浙江温州商人陈某一人操作数个公司。1997年3月19日,陈某在香港注册了“香港亚太经济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万港币,其中陈某占控股80%。该公司之下分别是6个社团组织,其中之一就是“中国产品质量协会”。

    “举报书”称:陈某等通过故意与国家工商总局12315形象相混淆的“21315”商标,打着国家质检总局名义,冒充政府协会和官员,通过蹭领导照片合影进行包装等虚假宣传,欺骗和对抗政府监管部门,大量制售虚假荣誉牌匾。

    羊城晚报记者拨通“中国产品质量协会”官网电话,发现电话一直无人接听,3月15日前后,官网所有的二级页面也已经打不开。

    不存在的“会长”和“会员

    “中国产品质量协会”的官网上,“现任协会领导”不乏多名重量级人物,如国家质检总局一些退休领导等。

    如其官网显示,原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会长李保国为“中国产品质量协会”副会长,但羊城晚报记者随后致电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办公室核实时,其负责人很肯定地说,“李保国老师任职‘中国产品质量协会’副会长是假的”。

    羊城晚报记者随后联系其官网上显示的部分广东会员单位。出乎意料的是,几家“会员单位”都否认自己加入“中国产品质量协会”成为会员。

    对照查看“中国产品质量协会”官网后,深圳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补充道,“网站显示的‘深圳市万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名称也是错的,我们早在2007年左右就更名为‘深圳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了,据我所知公司也没加入过这个协会。

    广州立白集团也向羊城晚报记者表示,经过核实,该公司没有向“中国产品质量协会”交过会费,也没有向其提交过相关会员资料。

    遍地开花的“征信代理

    2016年3月8日,山东省一名“中国产品质量协会”的代理商打横幅追讨“加盟费”,而此前,已有福建、四川、新疆等多地代理商追讨“代理费”或“加盟费”,显示该协会及关联公司在征信领域亦涉及颇深。

    山东一名代理商王京(化名)告诉记者,去年6月,他经人介绍,接触了“中国产品质量协会”。协会负责人承诺,凭借21315特殊的政府背景帮助代理商进行当地政府的公关对接、帮助代理商和企业实现陪国家领导人出访、出席各种重要的国家及国际会议、给企业授3A质量信用牌证等30多项服务在协会运作。如果代理可以发展客户,一个就能够获得50%的丰厚提成,这让王京心动不已。

    为了核实情况,王京还前去北京总部,一位自称为“路明”的总经理接待他,他们介绍:老板陈某是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某小组组长、部长秘书(正局级)、著名学者,经常“受邀”“陪同”国家领导人出访,经常“受邀”“出席”国家级、国际级重要会议等。王京当即交了30万元做了“代理”。

    之后,王京在山东开展“代理”业务,但每次都被企业拒绝,入会至今,一家也没有谈成。王京这才觉得有些不对劲。“我了解到,20多家21315代理商,没有一家通过规范的征信业务开展成功的。

    另一位河南代理陈力透露,“中国产品质量协会”的代理群里,现在全国各地已经有40多人,代理费根据级别和地区划分从30万元-500万元不等。

    陈力对记者说,业务开展不下去的原因是“中国产品质量协会”是个“山寨协会”,没有在国内注册登记,甚至在香港备案也取消了。

    “现在我们找协会要说法,协会说按合同不解除我们的代理关系,钱也要不回。”王京还了解到,当时接待他的“总经理路明”现已辞职。

    羊城晚报记者拨通“21315全国征信系统中心”电话时,其工作人员称,网上及媒体报道不实,是恶意诽谤,很多媒体是恶意攻击,但不愿就具体问题回应。

    应对

    新法即将出台

    修理山寨协会

    十几年前就被确定为“山寨协会”“野鸡协会”,为何一直能打而不倒,甚至业务还不断扩大?

    广东省质监局在回应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则表示,2004年,广东省局确实接到过“中国产品质量协会”打着质监名义活动的投诉,查处后做了报案处理。2015年的7、8、9三个月,又陆续出现多起企业前来咨询该协会某个活动是否与质监有关。“但因为存在执法权等问题,质监部门并不能直接查处,只能报警。

    广州资深律师幸小平认为,最大的问题在于这些“山寨协会”多年来一直在打“擦边球”,游走法律的“灰色地带”。“这些协会一般都会钻法律空子。另外,这些‘山寨协会’在境外注册,客观在增加了处理难度。

    幸小平表示,“山寨协会”横行,说明有关部门的打击力度还不够,“这些‘野鸡协会’不但侵权,更可能涉及诈骗罪,或非法经营罪。

    据悉,在民政部、公安部等部门数年推动下,《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草案正在征求各方意见。这部即将出台的法律将对此类机构的活动进行监管,对涉嫌犯罪的予以打击,有望成为管住“山寨协会”的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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