磨炼过硬的工作作风 打造一支反腐倡廉“铁军”

31.05.2016  12:14
为让案件审理在阳光下运行,他专门制定了《案件审理工作责任追究制》《镇级纪委案件审理小组审理案件工作规则》《纪检监察案件审理程序和审理公文及文书范例》等制度和措施,促进全县案件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编者按:一个榜样能筑起一座道德高地,更能形成一个扬善抑恶的辐射源。为更好地把我市纪检监察队伍打造成一支反腐倡廉“铁军”,“客都清风”推出“树典型 学先进”专题报道,通过各县(市、区)纪委遴选的勤廉先进典型,讲述我市优秀纪检监察干部的先进事迹和精神品质,展示他们如何在平凡中坚守职责、战胜自我、攻坚克难,用过硬的作风捍卫党规党纪和人民利益,发挥先进典型在干部队伍建设中的示范、引领和教育作用。

  ●本报记者 李跃/撰文  通讯员 季轩/策划

      兴宁市纪委常委袁望中

  为做好本职工作无所畏惧

  袁望中,兴宁市纪委常委,分管案件检查工作。从1998年8月参加纪检监察工作以来,他以工作严谨、朴实真诚、敢于碰硬、善于查办疑难案件、查办案件成案率高,其分管的案件检查工作每年均走在梅州各县(市、区)前列,赢得领导的肯定和群众的信任。

  为破案不顾自身安危

  对于长期在纪律审查岗位的袁望中来说,面对各种审查时出现的状况已形成习惯。不变的是他那敢于担当、敢于碰硬的性格。

  2000年,兴宁市纪委依纪依法对该市某局原局长罗某进行纪律审查,罗某心知自己问题严重,想逃避党纪国法处分,竟在“两规”期间突然从纪委办案点夺门而出。那一刻,袁望中眼疾手快,顾不得危险,一把冲上前去牢牢抱住罗某。在追逃过程中,袁望中被罗某殴打,但他强忍疼痛硬是将罗某拖拉回来,并立马组织人员进行谈话取证,一鼓作气将罗某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送款40多万元的案件突破,在当地引起大“地震”,有力地震慑了腐败分子。

  “很难的案件他都搞得定”

  “他善办难案,案件上有什么疑难杂症找他准没错。”袁望中同事说,他点子多、线索广、毅力足,很多时候我们觉得很难的案件他都搞得定。

  2010年4月中旬,袁望中接手调查兴宁市市场物业管理服务站(简称物业站)财务问题。但恰巧在那时,有人想遮掩问题,把会计资料全部烧毁。当大家无从下手犯难时,袁望中作为主办人员,积极寻求破解的策略,一方面秘密约谈知情人、举报人,了解案情线索;另一方面,亲自带领办案组到相关银行调取物业站与基层分站9年来5100多笔的业务往来原始凭证,一起逐笔核对、分析,终于使案件调查有了突破性进展。

  “1+N”联动机制快速破案

  善于运用工作经验,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是袁望中工作的亮点。正是在他的主导下,兴宁市纪委牵头组织公安、审计、民政等单位,采用“1+N”执纪方式把办案力量主动下沉到信访举报多、案件频发的地方和单位。

  “在执纪办案中,采用相关单位联动机制,才能更好地把力量整合,更快地突破案件。”袁望中说,记得在2013年,当时有群众反映某镇村干部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建房补助款。为了快、狠、准地破案,他紧急协调公安、检察、扶贫局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调查组,亲自带领工作人员走遍全村150多户村民家中,实地查看了解村民建房情况,第一时间掌握了大量原始材料,并从中发现该镇分管领导伙同扶贫办负责人及村干部贪污惠民资金的问题,涉及13名党员,5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如果不采取‘I+N’机制,破案不可能这么快。”袁望中感慨地说。

   市纪委审理室主任陈伟

  查办案件要耐得住精神上的“苦”

  对于梅州市纪委审理室主任陈伟来说,查办案件不仅要顶住工作上的苦,更要耐得住精神上的“苦”。20年来,面对冷眼和敌视,他坚持一身正气,用细心、耐心和公心办“铁案”。

  “不求人人理解,只求问心无愧”

  “选择了这份工作,就要对得住良心,对得住组织和群众的信任。”陈伟说,人们常说当官不易,其实当纪检监察干部更不易。入行至今,不少“明眼”人好心劝说:这么一个小地方,都是领导、同事、朋友或乡亲邻里等关系户,查一个人往往会得罪一大片,差不多就行了。可陈伟却认为,惩治腐败是纪检监察干部的神圣职责,怎能因怕得罪人而徇私枉法呢?

  正因如此,陈伟坦言,一路走来,内心最大的苦不是工作的苦,而是精神上的“苦”。“每办一宗案件都会觉得身心疲惫。特别是突破案件、扩大战果时,经常要夜以继日、连续作战。”陈伟说,在查办案件赶进度时,36小时只睡3小时,有时连回趟不远的家都成了享受。“不过,最苦的还是旁人不理解的眼光、故意的疏远和怨恨的态度等精神上的苦。”陈伟说,记忆犹新的是在1996年的一天,他在查办某市直单位窝案时,本来想和同事到该单位财会科取完证赶回单位,却被突然的暴雨淋了个“落汤鸡”。恰逢该科员工手提食用油和干货,冷眼瞅着他们在幸灾乐祸。“当时刚接手办案没多久,心里非常难受,觉得自己怎么就那么不受人待见。”陈伟说,2000年查办同在市委大院的市直单位一把手的案件也是如此,因当时并无充分的证据,还未对他进行“两规”,只是让其配合调查。但为了秉公执法,在他和外界通电话时及时制止了他讲案件的内容,事后竟被对方带有威胁说:我是向领导汇报,小陈不要太认真!

  “凡事不求人人理解,只求问心无愧。”陈伟总是这样安慰自己。

  坚持用“三心”办成铁案

  2013年,有17年审查办案经验的陈伟卸下检查室主任一职,转为担任审理室主任。

  “刚上任,不熟悉案件审理工作的朋友都恭喜我,说我总算脱离苦海了。但是对我来说,我却觉到责任更大了。”陈伟觉得,审理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纪律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是案件把关的关口、处分决定的出口,更是反映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水平的窗口。“每一次的审理,都关系到一个党员干部的政治生命,只有准确定性、恰当量纪才能治病救人。”

  三年多来,为不辜负组织和群众的信任,履好“治病救人”职责,陈伟坚持严谨细致的作风,客观公正的态度,秉公执法的原则,在案件数量成倍增加、案情复杂、时间紧迫的情况下,始终做到审阅案卷坚持一颗细心、审理谈话保持一颗耐心、案件处理体现一颗公心,严把案件事实证据关、定性量纪关、程序手续关,把案件办成了“铁案”。

  “为确保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顺利查处,陈伟主任每次都会在案件移送审理前,带领我室同志提前介入,加班加点,在案件调查方向、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规适用和定性量纪方面为查办案件工作提供业务支持。”案件审理室小温说。

  正是耐得住寂寞,吃得了苦头,顶得住铁面,扛得了责任,使陈伟秉着一身正气走过了20年,成为了市纪委办案审查的能手,惩治贪腐的行家。

  五华县纪委常委庞文华

  审查700余宗案件零申诉

  庞文华是五华县纪委常委,28年来,他在纪检监察工作岗位上,勤勉敬业,恪尽职守,廉洁奉公,主办和组织查办了700余宗案件,以“零申诉”的记录诠释着一名纪检监察干部的忠诚和担当。

  28载春秋奉献给纪检事业

  1988年6月前,庞文华是税务系统的一名职工,待遇优厚让人羡慕。但就在众人羡慕的目光中,庞文华毅然接受了组织的安排,转到五华县纪检监察岗位。

  俗话说,隔行如隔山。刚到新的岗位,一切得从头开始,尤其是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等严谨的专业知识,让庞文华感觉吃力。开弓没有回头箭。从此,专业书籍便把他的办公桌、书橱塞得满满的,“干上了这一行就要去钻研,才能有所担当。”庞文华就是在这一理念的支撑下,把相关法律法规的每一章、每一条都烂熟于心。

  1997年6月,庞文华接任案件审理室主任,因案件审理直接与当事人接触,稍有不慎就会造成冤假错案,他深感责任重大。为让案件审理在阳光下运行,他专门制定了《案件审理工作责任追究制》《镇级纪委案件审理小组审理案件工作规则》《纪检监察案件审理程序和审理公文及文书范例》等制度和措施,促进全县案件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党的十八以来,庞文华接过案件检查这一重担,屡攻大案要案,主办和组织查办各类违纪违法案件260多件,其中大案要案74件,收缴违纪金额380多万元,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200多万元,案件数量和质量均排在全市前列。

  在长期工作中,庞文华坚持查办案件与制度建设相结合,帮助案发单位规范和完善管理制度,先后建议完善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房地产开发规范管理等52项制度,实现了惩治成果向预防成果的转化。“办案查案只是手段,我们更需要做的是通过查办案件,起到警示、治病救人的作用。”庞文华如是说。

  铁面判官办铁案

  2005年,庞文华主审五华县县直某单位主要领导的受贿案件时,当事人通过他的战友来说情,希望得到“关照”。在纪律与友情之间,他严肃地拒绝了战友的说情,并向县纪委常委会、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主动提出恰当的处分建议,维护纪律的尊严,也把一名老纪检干部应有的担当展现在大家面前。

  2013年3月间,县纪委专门指派庞文华主抓五华县某电站职工多次联名举报原站长等人贪污公款问题。然而,数额巨大,涉及时间长,作案手法隐蔽,给查证工作带来极大的难度。该如何来突破?庞文华一反常规策略,采用内查外调的巧妙布局:白天走访职工和寻找证人,核实电站项目建设情况;晚上审查账簿,一笔笔归类分析……经过一番艰苦深入的调查取证,最终查清了该电站原站长等4人贪污公款的事实,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0余万元,使涉案人员受到了严肃的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