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用医院的床也要收床位费 物价部门:收取费用不合理
宋武杰 绘
本报讯 (记者李玉娇)日前,市民李先生致电本报“民生一线”栏目称,12月13日,他的家人在五华县中医医院小儿科住院,当日医院对他说,暂时没有床位,办理住院后,只能在过道上坐在椅子上输液,但是还是一样要收取床位费。为什么这种情况也要每天收取床位费,合理吗?
过道上坐着输液也被收取床位费
“13日上午,我孩子发烧,医生说要住院输液。在办理住院时,工作人员对我说,暂时没有床位了,只能坐在椅子上输液,但一样要收取床位费。”李先生对记者说,当时孩子正在发烧,虽然心里觉得不合理,也只好先办了住院手续再说。没想到,孩子输液时,只能大人抱着在过道上的长椅子上输液。这长椅子可以坐两三个人,也不是只自己的家人坐,所以他觉得这种情况医院还要收取床位费非常不合理。
对比门诊无报销,很多人被动接受此收费
接到李先生的反映后,“民生一线”记者联系了五华县中医医院医务科。该院医务科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院是严格按照物价局相关规定执行的,办理了住院就按照住院的相关收费标准收费。在他们医院,办理了住院就要与床位费一起收。该院儿科有45张病床,但是通常儿科病人都比较多,有时要加床到五六十张,甚至七八十张。因为加的床铺有限,有些病人就只能在椅子上坐着输液了,一般情况下,办理住院时工作人员都会提醒病人或病人家属“暂时没有床位了,只能坐在椅子上输液,但一样要收取床位费”。据了解,多数病人都愿意如此收费,因为如果不办理住院,不在住院部输液,在门诊处输液,医疗保险就不能报销,很多人反而不愿意。
物价部门:没有用到床位收取费用不合理
随后,记者致电五华县物价局了解“医院如果没有提供床位的相关服务是否可以收取床位费”的情况。五华县物价局相关工作人员对记者说,床位费的收费标准是按照梅州市相关文件执行的。有服务才有收费,如果医院没有提供床位方面的服务,消费者没有接受到相关的服务,就不能收取床位费。针对李先生的情况,记者还咨询了市物价局相关工作人员。市物价局相关科室工作人员说,床位费的收费标准省里面有规定,而且执行多年了。但是“没有用到床位又收取床位费”这个可不是物价局规定的。市民发现有乱收费的现象可以直接拨打12358热线投诉,或致电价格监督检查局。
院方:不再超额接收住院病人
接着,记者向市价格监督检查局提供了李先生的联系电话。经过多方沟通努力,李先生回复记者,五华县中医医院已经与他取得了联系,并表示不会向他收取床位费。五华县中医医院医务科工作人员也致电记者表示,今后,该院在床位有限的情况下,不再接收住院病人,在加铺病床达到极限时,只能建议病人或病人家属到其他医院办理住院。像儿科只有45张病床,因为空间有限今后最多加铺8个床位,没有床位又收取床位费的情况不会再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