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记执勤中因公殉职的濠江交警大队民警张海德

23.06.2016  15:18

6月21日早晨,汕头市第二人民医院的抢救室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濠江大队民警张海德永远地闭上了双眼——张海德在执勤中因公殉职,年仅44周岁。这位被大家公认为“业务精英”民警的突然离世,让领导同事倍感痛惜。

事故发生的当天正是张海德值班,凌晨5时多,张海德与同事接到110处警后,驱警车前往礐石大桥引桥处处理一宗摩托车与小汽车碰撞的普通交通事故,在做现场防护时,被肇事司机从背后直接高速撞飞10多米,当场血流如注,经市第二医院全力抢救,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于当天上午光荣牺牲。与张海德一同执勤的同事接到消息时称:“太惋惜了!他是位好民警!

舍小家顾大家,四年未请过假

上有79岁老母亲,下有11岁的孩子,老婆无业在家,海德是这个家的顶梁柱。”说起张海德家庭状况,濠江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林育新神情哀戚。据民警们介绍,张海德1994年参加工作,2011年8月份从巡警大队调至交警大队,一直奋斗在基层和一线。交警每三天轮值一次,每次值班都是24小时;倘若值班期间有发生交通事故,第二天还得处理案件。四年多来,张海德没有请过一次正式的假,无论中秋节、春节,甚至连老父亲过世了,也没有请假。孩子生病发烧,正在工作的张海德接到老婆的电话时,也只能先交待其代为照顾。除了平时的正常值班外,在近阶段的创文整治行动中,张海德还主动要求换班,在路口继续站岗,疏导交通,减少事故的发生。这种“舍小家顾大家”的精神,在张海德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

秉公持正处理事故,满腔热情对待群众

专业、严谨的职业素养,好学、认真的钻研精神,张海德成了大队里的年轻骨干。交警这份职业,责任大压力重、琐事繁杂、接触群众多、社会面也广,在处理交通事故的过程中,碰上事故双方闹事的、哭闹的、纠缠的,是司空见惯的事。张海德都会尽自己所能还原真相,秉公处理,调解事件。有时面对群众的不理解,甚至出言不逊,他均耐心细致解释;处理交通事故时,碰上情绪激动的、家庭情况较差的群众,在法律的框架下,张海德都会酌情处理,真正做到“情与法的结合”。

群众有困难,我们能帮则帮,这既是职责所在,也是做人的良心道德。”他平日里经常这样说。2014年4月12日清晨6时多,濠江区葛洲社区中年妇女陈某驾驶电动三轮车在天公岭小路与一辆小汽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陈某当场死亡。鉴于死者家庭经济困难,负责处理这宗交通事故的张海德耐心做当事双方的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示之以法。经过他先后主持多场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自愿达成赔偿协议,由小汽车驾驶员杨某赔偿死者陈某家属47万元。时至今日,陈某的丈夫提及此事仍感激于怀:“张同志工作细致,认真负责,我们家属很满意!

今年5月30日,当地老汉陈某骑自行车路过濠江区河浦大道时,被一辆轻型自卸货车撞伤,其后被送往濠江新圣创伤骨科医院治疗,经诊断为大腿韧带断裂,在缝了30多针后需分期做3次手术。在完成两次手术后,家境困难的陈某已拖欠医院2万多元医药费,面临治疗中断的困境,而肇事车方正在四处筹款。事故处理民警张海德获悉这一情况后,立即与陈某的家属一起前往医院,向院长介绍相关情况,取得了院方的理解和支持。目前陈某仍在住院治疗,伤情正在逐步好转中。

遵章守法是每位市民的责任

经检测,昨天事故的肇事司机陈某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目前已被警方刑事拘留。在本月10日晚,在市区黄河路陈厝合附近路段刚刚才发生一起小汽车撞伤3名行人的交通事故,造成其中一名伤者离世,一名仍未脱离生命危险。半个月时间不到,醉驾再次夺走了一条年轻的生命,让人气愤和悲痛。肇事司机终将得到应有的惩处,但张海德再也看不见他牵挂的家人,回不到热爱的岗位。在这一桩桩血的教训面前,望警钟敲响长鸣!“喝酒不开车”不只是一句口号,醉驾终将会成为家庭破碎的祸首。

交警”这个令人敬畏而又备受争议的职业,每天风里来雨里去,无论严寒酷暑,各个路口岗亭上都有他们的身影;任凭马路上的尾气“侵袭”,他们都毫无怨言。当前,我市正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文明交通、文明出行,是创文的重要内容,更是事关所有交通参与者的人身安全。一旦发生事故,撞人者和被撞者都要付出惨重的代价。维护交通秩序,不仅仅是交警部门的职责,广大市民朋友也有一份沉甸甸的责任。

张海德走了,愿警示长留人间。

(汕头公宣 编辑:小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