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狂奔在路上的脱缰“野马”,是时候该让它们回栏了

29.06.2015  13:43

  ■ 禺 安

  运载超长货物、挤占候灯安全岛、道路两旁乱停放……连日来,本报民生一线栏目报道了几则摩托车、助力车交通违法的消息。

  类似的场景并不鲜见。摩托车、助力车还是闯红灯、随意掉头、超车、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常客”。据统计,各地每年交通事故绝大多数与摩托车、助力车有关。以我市梅县区为例,近年来该区摩托车(含助力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次数、造成人员死伤人数就分别约占事故总数的七成和事故死伤总数的八成(2013年底数据)。据专业人士分析,这与摩托车(含助力车)的肆意违法行为息息相关。

  近年来,我市各个重要路口都设有“电子警察”,去年底还启用了数十个高清“电子警察”,应当说,对汽车的交通违法行为震慑效果明显。那么,问题来了——为何许多摩托车特别是助力车却不买账,仍我行我素肆意“任性”?

  摩托车属法定需注册登记、上牌年审的车辆,但环顾周遭,无上牌满街跑、上牌不年审、遮挡车牌的摩托车不在少数。至于助力车,情况更加不容乐观。从气缸容积(不得大于30毫升)、整车净重(不得超过40公斤)、最高车速(不得大于20公里/小时)等主要指标来看,市面上的助力车已远超强制性国家标准《汽油机助力自行车》的相关规定。名曰助力车,实则属于机动车范畴的轻便摩托车,必须办理注册登记后方可上路行驶。然而,我市的助力车却处于“三不管”的边缘地带,不上牌、不年审、不报废,数量高达10万多辆。

  一个值得广大车主反思的事实是,虽然驾驶无牌无证摩托车、助力车可图一时之便,但也等于放弃了自己的部分合法权益。比如,这类车辆无法买保险,没有财产保障;遇到交通事故,即便自己无过错,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未经登记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发生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孰利孰弊,车主应当秉承更加理性的判断,而不是侥幸处之,待摊上事时才后悔莫及。

  当然,在城市公共交通尚不完善、市民生活水平普遍不高的情况下,强调市民自觉和加强执法查处固然必要,但治本之策,还需有关部门创新管理模式、以人为本、疏堵结合。要通过顶层设计,对不符规定助力车在生产、流通、上路等多环节进行围堵。此外,还可借鉴河源、潮州等一些城市的经验:与其力有不逮放任自流,不如限时限条件对助力车实施“招安”,开设绿色通道,给予上牌登记,逐步把违规助力车逐出市场。

  办法总比困难多!那些狂奔在路上的脱缰“野马”,是时候该让它们回栏了。否则,文首出现的交通违法现象便不可能杜绝,也必将成为我市交通安全的一大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