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岗海关窝案黑幕曝光:放行一辆问题车至少收6千
皇岗海关窝案开庭,曝光走私犯罪链条“游戏规则”
科长科员按比例分赃,有人受贿款高达上百万元
羊城晚报记者 林园
5日,8名原皇岗海关关员在福田法院受审,被指控涉嫌放纵走私罪和受贿罪。
曾经,他们都是科级干部,因原物流监控六科科长李国强从别的科室“取经”,制订一个“生财”之道后,逐渐走向违法犯罪之路:每放行一辆问题车辆,物 流公司会给他们6000元至10000元的好处费,科长、值班副科长、值班关员再按比例分钱。他们原以为这一走私链条“天衣无缝”,却未料因一宗特大珍珠 走私案暴露,多名关员落网。
案情暴露:
一走私案,牵出海关“黑幕”
该案缘起一宗“特大珍珠走私案”。
2012年6月25日,一批珠宝商将共计258.15公斤珍珠,伪报成96公斤“合金珠”,准备从皇岗海关走私入境,结果被海关查扣。珠宝商人紧急 “公关”,用钱打通关系,结果拿回了起初申报的96公斤珍珠,但仍然有162.15公斤的涉案珍珠在扣。由于这批珍珠走私数量太大,惊动了皇岗海关缉私分 局。缉私分局将这批不法珠宝商抓获,随后牵出了相关海关工作人员涉嫌放纵走私的内情。
根据检方指控,当日,运载珍珠的货车经过海关入境,时任皇岗海关物流监控处物流六科主任科员的邱博在查验过程中,发现1箱涉嫌走私的珍珠。随后,时任科长的李国强、值班副科长陈斌来到查验现场,陆续查验出另外5箱涉嫌走私的珍珠。
次日,李国强、陈斌明知有涉嫌走私珍珠没有查出,依然要求邱博在未对涉嫌走私货物进行彻底查验的情况下,将案件移送给缉私部门。
2012年6月29日,皇岗海关物流监控处根据举报短信,要求李国强安排人员对涉案货柜进行复查复验。不过,复查过程中,几名涉案关员依旧动了手 脚,导致隐藏在普通货物中的另外8箱涉嫌走私的珍珠未被查获。2012年7月2日,该8箱珍珠随普通货物被放行。2012年9月19日,李国强、陈斌还安 排陈文恒将96公斤珍珠放行。
“游戏”规则:
海关放行,物流公司给好处费
案发后,检察院通过拷问这条隐秘的走私链条,发现了走私犯罪背后的海关“游戏规则”:此番卷入的皇岗海关物流监管处物流六科,他们负责进口货物查 验,涉案的关员与几个物流公司建立了固定的合作关系,有走私的,物流公司都会先打招呼,而他们在接到招呼后,则按照走私车辆的数量来收取相应好处费,放纵 走私犯罪。
根据检方指控,自2011年10月开始,时任物流六科科长的李国强指定黄延彬作为“联系人”,由黄延彬联系多家物流公司,约定相关物流公司的物流快件车通过转关查验台进关时,对查验出涉嫌走私等违法行为的快件车予以放行。
具体的操作是:相关物流公司的快件车辆经过转关查验台时,一旦车辆需要查验,物流公司的人员即将车辆信息告知物流六科的“联系人”,“联系人”再将车辆信息告知在转关查验台值班的副科长,副科长告知负责查验的关员。
问题车辆被放行之后,物流公司的人员会按照事前约定的省内一辆车人民币6000元,省外一辆车人民币10000元的标准,将“好处费”交给“联系人”。
“联系人”收取“好处费”后,按照科长12%、不在转关查验台值班的副科长每人5%、在转关查验台值班的副科长17%、负责查验的关员每人15%、联系人8%、留存科室经费8%的比例进行分配。
科长换人,“游戏规则”不变
根据检方指控,黄延彬于2013年3月调离物流六科后,受李国强的指定,由陈文恒接替“联系人”的角色。李国强于2013年4月调离物流六科,李武军接任物流六科科长。虽然正副科长都换人了,但科室商量决定,继续按照上述方式放纵走私和收取“好处费”。
陈斌自2012年4月至2013年11月任物流六科副科长,韩荣文自2012年3月至2013年12月任物流六科副科长,张志敏自2008年4月至 2012年11月任物流六科副科长,三人在任副科长期间,按照固定的比例收取“好处费”,甚至还利用在转关查验台值班的机会决定放行涉嫌走私的车辆货物, 收取更高比例的“好处费”。
经查,广西梧州乔茂物流加工有限公司、深圳市五洲国际货运公司等物流公司的快件车在经过物流六科值班的转关查验台时,有多次被放行涉嫌走私货物的行 为,同时给予物流六科上述人员“好处费”。其中,广西乔茂公司共给予“好处费”人民币16万元,深圳市五洲国际货运公司共给予“好处费”人民币6.6万 元。
多名海关人员先后实施共同的放纵走私行为、受贿行为,各自对其参与的行为负责。他们收受的贿赂款从几万元到上百万元不等。
当庭辩称:
操作手法,从其他科复制
昨日的庭审,吸引了大批家属以及深圳海关工作人员到庭旁听。庭审预计两天,昨天上午,第一被告、原物流六科科长李国强表示认罪,但对部分指控事实有异议。
庭审中最令人震惊的是,李国强向法庭辩称,这个“游戏规则”不是他自己创立的,操作手法和分配比例,都是他向其他科打听来的,然后按照其他科的做法定下来。他这个说法,惹得旁听人员一阵哗然,议论纷纷。
李国强表示,自己一共收了7万元左右,都用作日常消费了。该科20多个人,也并非都参与到分赃里。他和其他副科长,以及有分过钱的关员,从来没有说 过这个事情,都是由“联系人”从中斡旋,然后分钱。关于分钱的时间,李国强表示并不固定,有时候三四天一次,有时候一个月三四次,有时候几个月都没有。
目前,该案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