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改和碘盐“大战”的广东样本

15.05.2014  15:17

编者按:近日,国家发改委废止了《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取消食盐专营制度的呼声再次高涨。长久以来,保证碘盐覆盖率及普及工作成为了反对改革者的“利器”,使食盐改革步履维艰。

事实上,十年前一直敢为人先的广东省就尝试进行了政企分开的盐业改革,却不幸以失败告终。导致这次改革失败的原因是什么?碘盐覆盖率和盐改到底存在什么样的关系?又是否能为未来的盐改起到一定警示作用?

碘盐的神圣使命

从广州东山口地铁站C出口出来,迎面而来的是人流密集的东山锦轩大厦。明天,一场由广州越秀区疾病防控中心发起的科学补碘社区宣传活动将会在大厦前庭举行。当天是一年一度的全国碘缺乏病防治日,除了广州之外,江门、东莞、清远等广东各级地市也会举行类似的社区宣传活动。

全国碘缺乏病防治日”,是为了提高国民对“碘缺乏病”危害的认识,普及科学补碘,促进国民身体健康而设立的。

公开资料显示,90年代时期,我国是碘缺乏病较严重的国家,病区波及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病区人口4.25亿,占世界病区人口的40%,每年约有600万新生儿在缺碘较严重的地区出生。若缺碘问题得不到解决,到2000年将出现一大批智力低下的儿童。当时普遍认为,只要认真落实以食盐加碘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就可以取得投入很小产出很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碘盐由此承载了我国公共卫生和公共健康的神圣使命。

1990年9月,联合国召开的世界儿童问题首脑会议所发表的《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世界宣言》,提出了到2000年消除碘缺乏病的目标。时任国务院总理李鹏代表中国政府签字承诺,中国到2000年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的阶段性目标。为了确保这一目标的实现, 中国政府先后颁布了《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和《中国2000年消除碘缺乏病规划纲要》,从1996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全民食用加碘食盐。

对于广东,消除“碘缺乏病”的“担子”则显得尤为重。

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层卫生与地方病预防控制所副所长钟文告诉记者,从几十年的防控调查所证实,广东山区和丘陵地区多为重度和中度缺碘,沿海及珠三角为轻度缺碘,这意味着广东省普遍缺碘。

在全国补碘的背景下,广东省也于同年开始实施全省食盐加碘,并于2000年如期实现了消除碘缺乏病阶段性目标。

96年前,广东绝大部分地区的食盐都是没有加碘的,当时为了实现全民补碘,广东的盐厂增添了大量盐加碘、测试、化验等设备和技术人员,”广东盐业协会秘书长冯启明回忆道,“那时候的技术人员都不知道怎么在食盐里加碘,还要进行培训。

另据记者了解,为达到这一目标,广东当时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广东省执行“中国2000年消除碘缺乏病规划纲要”的行动方案》、《广东省盐业管理实施办法》等,要求卫生、盐业、质监、工商等相关职能部门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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