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12.12.2014 21:46
本文来源: 卫生厅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现将2014年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专项资金分配方案(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自12月8日至12月16日,共7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省财政厅联系人:涂剑锋,联系电话:020-83170600。
省卫生计生委联系人:吕水文,联系电话:020-83853565。
附件:1.2014年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专项经费分配表
2.2014年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专项经费测算表
省卫生计生委
2014年11月28日
下载: 附件1-2
本文来源: 卫生厅
12.12.2014 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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