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通报监狱服刑人员诈骗案:14人被处分

28.01.2015  08:42

  中新网哈尔滨1月28日电(记者 王舒解培华)针对讷河监狱服刑人员王东涉嫌敲诈一案,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27日21时许对外通报了详细案情,经黑龙江省司法厅及监狱管理局联合调查决定,给予讷河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在内共14人处分。

  据悉,讷河监狱服刑人员王东,男,1987年11月4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无职业。2012年9月25日因绑架罪被大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20000元。2012年12月7日,该犯投入讷河监狱,在五监区服刑。

  经查,服刑人员王东入狱后使用过5部手机。前2部是从出监犯人手中得到的,后3部是从受害女性李某处得到。王东于2014年5月开始用手机上网聊天,以谈恋爱为名先后骗取3名女性信任,后又以裸聊视频相要挟,迫使2名受害人到监狱会见共餐。其中,受害女性何某称2014年6月25日第一次与服刑人员王东在会见室共餐时发生了“性关系”。但这一说法并未得到官方证实。

  通报称,经询问问五监区民警和看守大队大队长证实没有发现王东和何某共餐时发生性关系,此外负责监控的民警称也没有发现王东和何某共餐时发生性关系,王东本人也不承认与何某发生性关系。调查组为了取证,将共餐室的监控设备封存并派专人专车押送到权威鉴定中心并委托其进行鉴定回复影像资料,在通过数据复制及数据扫描等技术手段获得视频信息后,目前暂未发现2014年6月期间的视频监控录像数据。

  在案件发生过程中,由于监狱管理存在漏洞,个别民警违反监狱管理相关规定,为罪犯王东会见受害人和实施诈骗提供便利条件。经黑龙江省司法厅、省监狱局研究决定共给予14人处分。其中,给予讷河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老莱农场董事长高庆祥同志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撤销老莱农场董事长职务:给予讷河监狱党委副书记、政委杨福志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免去党委副书记、政委职务。

  经检察机关侦查、厅局联合调查组调查,服刑人员王某诈骗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现已移送检察机关等待提起公诉。(完)